浦東探索依法辦學依法治校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1-05 08:55 來源: 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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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東新區日前傳出信息,所有中小學及幼兒園相繼統一配備法律顧問,目前已實現全覆蓋。由此,浦東成為本市首個全面推行學校法律顧問制度的區縣。有了專業人士提供法律服務,今後若遇到糾紛,學校、教師、學生三方可以把“門道”摸得更清。

  請來專業“外援”參與,僅僅是浦東新區探索依法辦學、依法治校新路的一部分,更具深遠意義的是,以此可進一步探索現代學校制度,讓法治精神照亮和浸潤菁菁校園。

  完善辦學,借力“外援”

  “社會轉型過程中出現的許多新變化,往往會反映在學校管理中。教育資源的結構性不平衡,以及社會公眾對教育質量提升的急切需求……這些都為當前辦學提出新課題,帶來新機遇”,新區教育局負責人坦言,應對挑戰,應進一步完善政府依法管理學校,學校依法辦學,教師依法執教,以及社會依法支持和參與學校管理的格局。

  一旦校園內發生學生意外傷害事件,校方、家長各方怎樣做適當?權責將怎麼認定?近年來,這些問號已經成為許多校長的一塊心病。處理過程中,不僅牽扯校方和家長大量精力,也可能影響教學秩序,令更多學生利益受損。基層學校對相關法律指導和法律服務需求尤為迫切。

  借力社會,浦東新區率先嘗試,努力完善辦學生態。浦東新區在調研中發現,如果學校自行聘請律師顧問,不僅價格難以承受,而且對於律師事務所的選擇也是外行。為此,教育局牽手新區司法局,創新性提出“組團方案”——區司法局從浦東的200多所律師事務所中篩選了法律顧問,有24家律所從面試中脫穎而出,競聘上崗,進入簽約名單,成為學校法律顧問。受惠的浦東學校,則按學籍、學區分組,平均每10所左右的學校對應一家律所聘請法律顧問。金童幼兒園園長徐斌説,“有了這份保障,在管理辦學中,更加安心,也更有信心。”

  “法律顧問雖然受聘于學校,但他們起到的作用是維護校方、學生、家長以及教師各方的合法權益。”新區教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簽約律所成為學校法律智庫,提供的服務包括:為學校的對外事務把關,幫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等,同時,還將為教職工、學生和家長普及相關的法律知識,並提供事故處理等免費法律諮詢。此外,他們將邀請部分律所參與起草諸如教師手冊、家長手冊、學生手冊等校本化的法律文本,通過建立風險防控體系,最大限度地維護學校、師生和家長等各方的合法權益。

  一校一章程,打造良好環境

  上月正式生效的 《浦東新區南門幼兒園章程》 引人關注。它不僅明確了園方的權利和義務,還規定,將分別在園內成立幼兒家長申訴處理委員會和教師申訴處理委員會。園長龔衛玲説,“新的章程實行到現在,還是零申訴,但我們在不斷完善受理幼兒家長和教師申訴的部門和程序,讓管理更加科學有序。” 下轉6版  (上接第1版)據了解,浦東目前共有各類中小學幼兒園623所,學生超過了46萬,總量佔全市四分之一。近年來,新區積極推進“一校一章程”,將學校的責權利具體化、條文化、法律化,有章可循,打造校園良好環境。目前區內大部分中小學、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均建立了學校章程和相應的教學、科研、學生、人事、資産與財務、後勤、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預計今年將全部完成章程建設。

  與此同時,學校的科學治理結構也正逐步完善。據悉,新區絕大部分中小學和幼兒園已建立起校級、年級、班級三級家長委員會,成為學校教育體系中除老師、學生以外的“第三極”。在園西小學,不僅家委會定期召開會議,還設立“月度校長接待”制度,公佈學校電話及校長手機號碼,聽取家長需求和建議。在互動和溝通過程中,家校責任共擔,家長走進課堂上微型課程,成了編外老師。

  法制教育,融入文化血脈

  在機制建設與章程建設基礎上,多元化、多平臺的法制教育,深深融入學校文化血脈,不僅在育人過程中成為推進核心價值觀的重要抓手,也提升校長這一“掌門人”運用法治思維、法律手段解決學校改革發展過程中突出矛盾和問題的能力。

  不久前,晨陽小學三年級3班的法律小課堂上,發生有趣一幕:原來老師正給同學講食品安全法,説到産品包裝上保質期、生産日期等印刷規範,學生小沈“啊呀”出聲,原來他書包裏帶來的新玩具,包裝上沒寫廠家。小同學挺有法律意識,直問老師“我能打工商舉報電話嗎?”據悉,在晨陽小學,法律小課堂利用晨會等時間舉辦,已經走進每個班級。

  許多學校充分運用多元平臺,開展學法用法社會實踐活動,通過主題班會、團隊活動、團課、少先隊活動等途徑,對青少年學子進行生動直觀的法制教育。華師大二附中結合學校案例開出了“法在我身邊”電視辯論會;楊園中心小學辦起模擬法庭、上南中學學生開設班級法制博客。建平香梅中學則聘請花木派出所副所長當上了法制副校長,還有一位警長和一名社區法制學校老師擔任法制輔導員。

  目前,浦東新區已將法制講座納入校長、院長培訓課程中。2013年全區請來專家有針對性地為校領導講解在日常學校管理事務中存在的法律問題。(記者 彭德倩)

責任編輯: 呂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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