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東京11月9日電(記者 樂紹延 許緣)中國電商熱引人關注,阿裏巴巴成功在美上市讓日本媒體聚焦本國的軟銀公司,軟銀與阿裏巴巴十幾年前的“結緣”寫就風險投資史上的一段佳話。而日本在電商領域的監管也提供了有益鏡鑒。 日本電子商務起步較晚,但近年來發展勢頭迅猛。數據顯示,2013年日本企業對個人的電子商務交易總額達到11.2萬億日元(約合1100億美元),比上年增長17.4%。日本電商平臺數以萬計,但沒有一家市場份額超過30%。目前,樂天、亞馬遜和雅虎名列前三,但三者差距較大。2013年,樂天約佔27%的市場份額、亞馬遜約12%、雅虎約6%。 日本政府先後制定一系列有關規範電子商務的法律法規,以加大對電子商務交易的監管力度,包括《關於電商與信息交易準則》《電商消費者合同法》《關於消費者在電商中發生糾紛的解決框架》《特定交易商相關法律》《完善跨國電商交易環境》以及《關於跨國電商交易糾紛的解決框架》等,對電商交易進行了比較系統的規範。 準則規定,網絡交易平臺的經營者必須將網絡交易記錄至少保存一年,供相關部門查詢,以確保商家在網絡上銷售的物品不是盜竊品、或者是他人遺失物品,杜絕不法分子利用電子交易平臺進行銷贓。 對電商交易中發生的不良或不法行為主要採取三種處罰方式:電子交易平臺運營商對商戶進行處罰,形式有警告、取消商戶交易資格等;政府有關部門對電子交易平臺運營商進行處罰,有警告、面談和罰款直至關閉交易平臺;對涉嫌欺瞞、詐騙等刑事犯罪行為,則由警方介入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決定是否起訴和採取刑事處罰措施。 建立嚴格的電商交易商準入制度,並採取嚴格的準入標準和身份確認制度。希望進入電子交易平臺的商戶必須履行工商登記手續,憑登記憑證方可申請網上商品交易業務。申請網上交易的商戶需在完成身份確認後開展交易活動。與此同時,從事電商交易的商家需接受第三方認證。信用調查機構將對參與電商交易的商戶進行信用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對商戶經營活動進行信用等級評估。此外,電子交易平臺運營商還負有委託物流公司確認買家真實身份的義務,以保護商戶利益不受損害。 日本在傳統的商品交易監管方面有一整套比較完整的法律法規,不少條款也應用到電商交易中。由於日本商業信用整體較高,商傢具有較好的誠信和自律,電商交易商與消費者的糾紛較少。因此,政府對電商交易市場干預較少,只有發生較重大事件時,政府有關部門才會介入和干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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