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低收入家庭可提取公積金支付保障房房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1-11 17:5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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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武漢11月11日電(記者 沈翀)湖北省政府日前發佈住房公積金管理新政,放寬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對於無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新政允許他們提取公積金支付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房房租。

    新政規定,對中低收入的繳存職工,如果夫妻雙方在城市無自有住房,可憑租賃合同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對於低收入困難家庭,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繳交物業管理費。

    對於一般的未購房家庭,提取限制也被放寬。繳存職工既可提取公積金支付規定額度內的商品住房租金,也可在房屋裝飾裝修之時,憑裝飾裝修正規合同提取規定額度內的住房公積金。

    據了解,按照目前的國家公積金條例,提取公積金限制多,其中對於支付租金的規定是房租需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實際操作性不強。

責任編輯: 呂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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