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五管齊下嚴格幹部日常監督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1-13 09:58 來源: 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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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11月10日從山西省委組織部獲悉:為克服不考察不去了解幹部、不調整很少與幹部談話、不出大問題不嚴厲批評處理幹部、不搞集中教育實踐活動就忽視嚴格要求等不良傾向,山西省嚴格幹部日常管理監督,強化談心談話、請示報告、巡視審計、對“一把手”用人權的監督,強化制度建設和制度執行力,對幹部的缺點和問題及時告誡、促其警醒,避免幹部由“亞健康”變成“不健康”,甚至滑向犯罪的深淵。  

  強化談心談話的監督。要完善和落實幹部談心談話全覆蓋制度,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要堅持“一對一”談話和“雙向約談”制度,有原則廣泛接觸幹部,經常性地與所聯絡的班子和幹部,主動談、深入談、有針對性地談。合理利用談心談話、提醒、函詢、誡勉等方式方法,防止幹部小毛病演變成大問題。

  強化請示報告的監督。領導幹部在涉及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時,要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對應當請示的不請示、必須報告的不報告,要嚴肅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開展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工作,對不如實填報或隱瞞不報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後備幹部名單,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對涉嫌違紀違法的,根據有關規定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調查處理。

  強化巡視審計的監督。對巡視機構、審計部門移交組織人事部門的問題線索,要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結果;對反映組織人事工作中的問題,要嚴肅對待,切實整改。要把巡視和審計結果運用到對幹部的日常監督上,該提醒的提醒,該函詢的函詢,該誡勉的誡勉,該調整的調整。

  強化對“一把手”用人權的監督。要嚴格執行《幹部任用條例》,科學規範和有效監督“一把手”在動議、推薦提名、討論決定、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權力,對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作出禁止性規定,強化“一把手”用人責任追究,嚴格執行黨委(黨組)書記履行用人職責離任檢查等制度,切實加強對“一把手”用人權的約束與監督。

  強化制度建設和制度執行力。樹立法治思維,按照省委“依法確定權力、科學配置權力、制度限制權力、陽光使用權力、合力監督權力、嚴懲濫用權力”的“六權治本”要求,建立健全公開透明、權責明確、監督有效的選人用人監督機制,減少制度執行的自由裁量空間,真正堵住漏洞、紮緊“籠子”。(田建平)

責任編輯: 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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