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交通運輸部召開管理權力清單制度佈置會,決定近期公佈管理權力清單制度。部黨組書記、部長楊傳堂強調,要以此次建立管理權力清單制度為契機,建立依法行政長效機制,鞏固擴大改革成果,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好交通運輸各項工作,促進交通運輸部門向法治型、效能型、責任型、服務型政府部門的根本轉變。 楊傳堂指出,建立管理權力清單制度是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建設法治政府的根本要求,也是預防腐敗、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舉措。交通運輸部嚴格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的各項要求,加大簡政放權工作力度,有效激發了市場活力,管理方式不斷優化和創新,職能轉變、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還存在認識不深刻、執行不到位、監管不適應等問題,需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要求上來。 楊傳堂強調,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指示和要求,加快交通運輸職能轉變、簡政放權工作步伐,真正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 一是抓好權力清單公佈工作。按照管理權力清單制度,處理好權力清單涉及的具體法律問題和實際問題,堅持依法行事,堅持廣而告之,堅持動態調整,堅持及時修訂和廢止。 二是規範行政審批方式。嚴格按照已公佈的審批程序、審批流程進行審批,嚴格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提高審批效率和服務水平。改進徵求意見方式,建立跟蹤催辦制度。加強對審批各環節的全程監督,嚴格落實問責制度。 三是強化創新管理。積極探索創新監管方式,使行業管理更有活力、安全監管更有保障、服務水平更有質量。 四是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科學有效的監管機制,把工作重心從事前審批轉到加強對市場主體“寬進”後的過程監督和後續管理上,切實實現“嚴管”。 五是嚴格監督檢查。加強對行政審批權力的制約,通過強化監督檢查,鞏固擴大改革成果,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部黨組成員、副部長王昌順主持會議。部有關司局及在京有關部屬單位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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