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公共場所控煙條例徵求意見 所有室內公共場所都將一律禁煙 新華社北京11月24日電(記者鄒偉、胡浩)國務院法制辦24日公佈了衛生計生委起草的《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送審稿)》,並公開徵求意見。這是我國首次擬制定行政法規在全國範圍全面控煙。 根據該送審稿,所有室內公共場所一律禁止吸煙。同時,以未成年人為主要活動人群的公共場所的室外區域,高等學校的室外教學區域,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婦産醫院的室外區域,體育、健身場館的室外觀眾坐席、賽場區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區域等也全面禁止吸煙。 送審稿同時提出,個人在禁止吸煙場所(區域)吸煙的,可處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據調查,我國現有吸煙人數超過3億,約7.4億非吸煙者遭受二手煙危害。每年,我國有136.6萬人死於與吸煙相關的疾病,超過因艾滋病、結核、瘧疾和傷害所導致的死亡人數總和。 2003年,我國簽署了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于2006年1月9日在我國生效。截至2012年,已有100多個國家制定了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法或控煙綜合性立法,其中44個國家施行了全面無煙法律。但是,我國還沒有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方面的專門法律、行政法規。 為減少和消除煙草煙霧危害,保障公眾健康,根據國務院立法工作計劃,2013年衛生計生委啟動了《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起草工作,經不斷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審稿。 去年底,中辦、國辦印發《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各級領導幹部不得在學校、醫院、體育場館、公共文化場館、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吸煙,在其他有禁止吸煙標識的公共場所要帶頭不吸煙。 專家表示,這次在國家層面通過立法的形式對禁煙場所、責任主體、法律責任予以明確,將有助於推動我國全面加強控煙,維護公眾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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