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明確政府部門在非遺保護中的具體職責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1-25 09:30 來源: 遼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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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河剪紙以其生動、質樸的鮮明特色曾經在我國的剪紙領域獨樹一幟,然而,這一技藝在當下卻瀕臨消亡。莊河剪紙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人韓月琴對此憂心如焚,為保護好這一傳統技藝,已經70多歲的她走遍了當地中小學校,義務教孩子們學習技藝。

    近年來,遼寧省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指導方針,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穩步健康發展。截至目前,我省共有國家級和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190項,其中國家級代表性項目60項、省級代表性項目130項。有38人被文化部命名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傳承人,同時省文化廳命名了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傳承人101人,全省現有市級代表性項目名錄489項。

    調查發現,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特別是城鎮化的加速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遇到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一方面,由於生産、生活方式的改變,一些依靠“口傳心授”的非物質文化遺産的傳承十分困難,甚至出現“人亡藝絕”的現象;另一方面,目前的保護手段比較單一,存在重申報、輕保護的現象。

    為推動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和規範化的軌道,由省文化廳起草的 《遼寧省非物質文化遺産條例(草案)》已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11月24日,記者從省文化廳了解到,《遼寧省非物質文化遺産條例(草案)》起草過程中進行了省內外的深入調研,並面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條例草案稿主要就非物質文化遺産調查、代表性項目名錄、代表性傳承人、保護措施和法律責任作出規定。

    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和代表性傳承人,是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傳承的重要主體。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産法在這方面沒有作特別具體的規定。對此,《條例草案》明確了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和代表性傳承人的具體權利和義務,並在認定和退出機制、約束和激勵機制方面作出規定,即由文化主管部門建立傳承人檔案,定期對其履行義務情況進行評估。傳承人死亡的,可以重新認定;喪失傳承能力的,可以保留其榮譽稱號,並可以重新認定;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或者因其他原因無法履行義務的,撤銷傳承人資格,予以重新認定。

    為了處理好新形勢下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保護與傳播、發展的關係,《條例草案》重點規定了搶救性保護、生産性保護、區域性整體保護、設立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等具體措施。《條例草案》明確了省、市、縣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在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中的具體職責。同時,鼓勵公民、法人和社會組織積極參與到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中,形成全社會共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的良好氛圍。 (記者 姜義雙)

責任編輯: 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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