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發佈 部級正職辦公室每人不超過54平方米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1-27 19:2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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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1月27日電(記者 趙超、安蓓)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27日發佈《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其中規定部級正職辦公室每人不超過54平方米。

    據介紹,這一建設標準適用於全國鄉(鎮、蘇木)級及以上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機關,以及各級機關組成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和直屬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新建(或購置)、改建和擴建工程。配備、租用辦公用房參照執行。

    標準提出,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必須符合土地利用和城鄉規劃要求,從嚴控制用地規模,嚴格土地審批,節約集約用地,嚴禁超標準佔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佔用耕地,新建項目不得配套建設大型廣場、公園等設施。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應做到莊重、樸素、經濟、適用和資源節約,不得定位為城市標誌性建築。外立面不得搞豪華裝修,內裝修應簡潔樸素。建設規模應根據使用單位的類別和各級別編制定員,按照標準的規定確定建築面積。嚴禁超規模、超標準、超投資建設黨政機關辦公用房。

    標准將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根據單位級別和性質分為五類,分別為中央機關、省級機關、市級機關、縣級機關、鄉級機關,各級工作人員辦公室使用面積有了嚴格限制。以中央機關為例,部級正職每人不超過54平方米,部級副職不超過42平方米,正司(局)級不超過24平方米,副司(局)級不超過18平方米,處級不超過12平方米,處級以下不超過9平方米。

    標準還對食堂、停車庫、警衛用房、人防設施等附屬用房建築面積作出明確規定。

    選址、佈局與建設用地方面,標準提出,黨政機關辦公用房選址應符合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要求,在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範圍內,選擇位置適合、交通便利、環境適宜、基礎設施和地質條件良好、有利於安全保衛的地點。

    建築標準方面,要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不宜建造一、二層的低層建築,也不應建造超高層、超大體量的建築。

    建築裝修方面,規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裝修設計應構造簡潔、色彩適宜,營造莊重、實用、協調的裝飾效果,因地制宜地選用節能環保裝修材料或構配件。

    室內環境與建築設備方面,提出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室內環境應符合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的規定。其中,辦公室冬季採暖設定溫度不應高於20℃,夏季製冷設定溫度不應低於26℃。

責任編輯: 康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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