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市農委28日召開的“農村地區先進民用爐具(無煙煤爐具)推廣現場展示會”上獲悉,天津市近日出臺了《天津市農村地區推廣先進民用爐具(無煙煤爐具)實施方案》,要求自2014年至2017年,全市農村推廣先進民用爐具(無煙煤爐具)120萬台,促進解決冬季供暖污染,改善凈化空氣質量。 該方案由市農委、市市場監管委、市財政局和市環保局聯合製定,要求2014年推廣12萬台,2015年推廣24萬台,2016年推廣60萬台,2017年推廣24萬台。方案明確規定了推廣補貼範圍為:本市農村地區利用散煤取暖、炊事的住戶和企事業單位。採購指導價格為:先進民用爐具(無煙煤爐具)2100元/臺。各級補助標準為: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補助700元/臺,市級財政補助350元/臺、區縣級財政補助350元/臺,其餘購置費用由用戶自付。 方案強調,農村地區先進民用爐具(無煙煤爐具)推廣,遵循安全可靠、節約環保的原則,堅持政府引導、用戶自願的方針開展工作。先進民用爐具在符合GB16154《民用水暖煤爐通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的基礎上,同時滿足下列要求:1.熱效率η點70%。2.産品應標明警示説明:安裝時,墻體通孔安裝管道後應將墻體和管道之間的縫隙密封,防止煤氣倒灌。3.産品銘牌上應註明無煙煤爐具、本單位售後服務及投訴電話。(記者 何會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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