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購買低價機票報銷時需提供優惠證明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2-05 16:4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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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5日電(記者 錢春弦 韓潔)記者5日從財政部和中國民用航空局獲悉,兩部門出臺的《關於加強公務機票購買管理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對完善公務機票購買方式、購買市場低價機票、公務機票報銷等問題作了進一步補充規定。

補充通知明確,國內出差、因公臨時出國購買機票,購票人可以購買市場上公務機票銷售渠道外低於政府採購優惠票價的國內航空公司航班機票,但應當保留從各航空公司官方網站或者政府採購機票管理網站下載的出行日期機票市場價格截圖等證明其低於購票時點政府採購優惠票價的材料,並將此作為報銷憑證的附件。

補充通知完善了公務機票的購買方式,優化了公務機票購買程序,使公務人員購買優惠機票更加方便、快捷、安全。明確購票人在原有規定的使用公務卡在政府採購機票管理網站、各航空公司直銷機構或具備機票銷售資質的代理機構三種購票方式的前提下,既可以為同行的多人買票,也可單獨為他人買票,但需要保證出行公務人員持有的公務卡必須開通且在有效期內。

此外,一些預算單位反映公務機票退票手續費的報銷憑證,一些部門規定必須為正規發票,也有一些部門要求航空公司或機票銷售代理機構出具的退款單據即可。針對此問題,補充通知明確購票人報銷政府採購機票銷售渠道購買的機票退票手續費時,可以將各航空公司或機票銷售代理機構出具的退款單據作為報銷憑證。而報銷購買市場低價機票的費用時,應當提供低於政府採購優惠票價的證明材料。

今年4月,財政部和中國民用航空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公務機票購買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在全國範圍內逐步推開公務機票購買管理工作。中央預算單位從6月1日起開始實施改革,有效規範了公務機票購買行為。兩部門起草補充通知,通過明確上述要求,有針對性地解決預算單位在實施工作中反映的一些問題,進一步完善和推進公務機票購買管理改革,便於今後在全國範圍內順利實施。

責任編輯: 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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