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啟動紀檢機關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試點8個月後,廣東省紀委日前接受南方日報採訪時首次對外披露了此次改革的具體內容,並公佈了今年以來全省紀檢監察機關的相關數據:立案查處的黨員幹部人數已接近萬人,其中廳級幹部78人。 這既是廣東貫徹中央部署精神不斷加強反腐的結果,也是廣東深入推進紀檢監察機關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的一個縮影。 最近一年多來,我國已從業務、人事、財務等多個方面強化了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 多年來,破解“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這“三太”問題,成為紀檢系統改革的重要目標之一。其中,解決同級監督太軟的問題就是要解決紀委因獨立性不足,而無法監督同級部門的監督難題。 作為改革開放先行地的廣東,在推進此項改革的過程中再次領航,成為全國唯一省市縣三級試點改革省份。 今年4月份以來,廣東在省內組織開展了省、市、縣三級紀委的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工作。在建立和完善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的體制機制改革試點中,廣東實行“一案兩報告”制度,即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一旦下級紀委和上級紀委在處置意見上發生分歧,將以上級紀委意見為主。同時成立了廣東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辦腐敗案件指揮協調中心,統一指揮全省紀委辦案。 “一案雙報告”使來自上級的辦案壓力轉化為強大的辦案動力,同時也有利於拒止來自同級的不良干預,從而更有效防止瞞案不報、大案小報、重案輕處。以惠州為例,今年該市在市、縣兩級紀委按照省紀委部署開展試點。通過改革,紀委監督獨立性增強,監督起來更主動、更有力,前三季度立案603件,同比增加67%。惠州網近日的民意測評也顯示,網民對惠州黨風廉政建設滿意度達87.5%。 省紀委副書記毛榮楷表示,改革後廣東各級黨委落實主體責任更加自覺、紀委落實監督責任更加主動,形成了上級紀委監督指導、同級黨委重視支持、本級紀委主動作為的良好工作氛圍,更好地防止了“不讓辦案、不想辦案”的問題。(記者 趙楊 周志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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