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應建立退出機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2-10 20:3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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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2月10日電(記者 王優玲)商務部外國投資管理司副司長邱麗新10日説,對於個別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如果在未來發展中出現長期滯後、社會穩定或重大環保問題,應該建立退出機制。

    邱麗新作客中國政府網,深度解讀了國務院辦公廳最新印發的《關於促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她説,《意見》首次提出對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實施動態管理,將通過分類指導原則,以考評為手段,強化約束和倒逼機制,使其走質量效益型發展道路。

    邱麗新説,商務部正在研究對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升級的評價標準,該評價標准將關注開發區的發展、開拓創新能力、綠色發展水平以及開發區行政效能等方面。對於發展水平比較高、特色明顯、已經達到國家級開發區水平的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要實行升級。

    邱麗新強調,《意見》多次提到對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規範管理。地方包括開發區在招商引資方面,要嚴禁奢華招商或鋪張浪費現象。

    此外,《意見》明確,在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土地和財稅政策方面,地方政府要遵守國家統一要求和法律規定,不得有特殊的變通做法,比如為了引資,給予地方稅減免、財政補貼或土地打擦邊球的做法。

    據商務部統計,我國現有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217家,2013年吸收外資和進出口占全國的比重都已接近20%。

責任編輯: 穆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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