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2日電(記者杜放、薛天、孫亮全)有這樣一種“超牛”的卡:名義上是為了便於機動車司機繳納罰款的“交通安全信息卡”,但實際上卻是由交警部門和特定銀行等聯合推廣、附帶“金融功能”的信用卡。司機必須攜帶此卡才能獲准上路,如果不辦,則將面臨新車上牌、舊車年檢等一系列難題。 我國反壟斷法規定,行政機關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定或變相限定單位或個人經營、購買、使用其指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但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在一些地方,數百萬機動車司機無奈地被強行辦理這種交通安全信息卡。而且,另有一些省份也表示即將推廣。 一項本是便民服務的罰款繳納智慧化政策,在落實中如何變成大銀行“搭車發卡”和“借卡攬存”的手段? 司機必須人人都辦由銀行和交警合作發行的“信息卡” 在多地,機動車司機接到通知:必須填寫、申辦標明為建行“交通龍卡”或工行“牡丹暢通卡”的交通安全信息卡。 2013年12月,山西公安廳聯合建設銀行山西省分行,啟動山西交通龍卡IC信用卡發行,並宣稱該交通安全信息卡種具有透支消費、特色分期付款、高額保險和代扣代繳等“金融功能”。 此外,“安徽版”的交通安全信息卡此前也曾明確,由工商銀行等與交警部門合作發行,並免除前10年卡費。 在陜西,一些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司機也接到通知,需要填寫、申辦一張陜西交通安全信息卡。同時,根據此前文件要求,2014年5月1日起,凡持有陜西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須領取和使用交通安全信息卡。 那麼,所謂“交通安全信息卡”究竟是一張什麼樣的卡?記者在其中的一張卡上看到,上邊既有信用卡卡號及“中國建設銀行”等文字標識,也有不停車電子收費系統的戶號。中國建設銀行“95533”服務熱線工作人員確認,該卡種就是信用卡。 此外,中國工商銀行服務熱線工作人員則表示,安徽等省份類似的交通安全信息卡在開通“金融功能”後,將是中國工商銀行發行的“牡丹暢通信用卡”,額度從600元至5萬元不等。 與“自願辦理、不開卡不收費”的普通信用卡相比,部分交通安全信息卡顯得“牛氣十足”: 建設銀行西安某營業部工作人員表示,開通此卡“金融功能”時,需提供房産證等財産證明材料,否則這張“信用卡”就沒有額度,繳罰款就得先往卡內存錢,不過存錢沒有利息。業內人士透露,由於多數信用卡(貸記卡)存錢不計息,駕駛人的預存罰款有可能成為銀行低成本獲得的無息存款。 此外,儘管一些地市聲稱辦卡“免費自願”,但在實際中卻和駕駛證一樣“必須辦理”。甚至要求幾年後,駕駛人上路必須有駕駛證照、交通安全信息卡,做到隨身“一車一照一卡”。 比如,今年9月15日,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出臺了《關於加快普及建行交通龍卡“一卡通”的通告》一文,明確從9月22日起,凡辦理車輛及駕駛員業務的,必須提供交通龍卡“一卡通”或交通龍卡“一卡通”辦理證明,以辦理相關業務。 “紅頭文件”推動下的“便民服務”疑似落實走樣 事實上,在種種辦卡要求乃至“紅頭文件”的強力推動下,此類交通信息卡在各地辦理數量正在大增。“目前,一個地市網點一天就能受理500多份辦卡申請,已經帶來的辦理量保守估計有數十萬張。”一家承接發卡銀行的省級分行負責人説。 事實上,對於承接發卡的個別銀行,其餘商業銀行均表示十分“艷羨”:“交通信息卡既能交罰款,又要求隨身帶,資金流動量可想而知,通過預交罰款拉存款同時,還相當於比其他銀行多發了幾百萬張信用卡。”長三角一家商業銀行信用卡部負責人説。 一些基層交警部門稱,辦理交通安全信息卡將大大便利異地罰款繳存,也能有效避免一些人盜用別人的駕駛證處理違章扣分的情況,確實是作為便民措施推出的。但記者了解到,在實際中,銀行、企業借助這一政策“搭車發卡”的行為卻受到不少爭議: ——與公共服務挂鉤但卻“不開卡就不能使用”。 記者獲得的一份文件顯示,今年7月,山西省臨汾市車輛管理所向多個服務單位下發通知,明確新車上牌、舊車年檢、駕駛員換證、新學員考駕駛證等,都要求本人必須辦理一張建設銀行的交通安全信息“一卡通”。 一些地方的司機向記者反映,雖然部分銀行聲明免費辦理、自願開通“金融功能”,但實際是要求必須“開卡”,不支持跨行繳費,甚至未經本人櫃臺辦理直接寄送。 ——除了商業銀行,一些“火線成立”的不知名企業成為“便民服務”受益方。 根據相關企業發佈的招聘啟事,某省份的交通安全信息卡還有一家名為“萬盛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企業自稱參與開發。記者從工商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到,該公司于2013年9月29日成立,數月後就承接了這筆“大單”。該公司在招聘啟事中還表示:要在兩年內實現省內機動車駕駛員“人人持有”,“形成區域化專屬壟斷性服務”。 ——功能重疊的卡“隔幾年就得辦一張”? 事實上,在一些省份,前幾年就已經辦理過類似的“交通信息卡”。例如,在陜西的一些老司機手中,至今還保留著1998年前後辦理的、功能差不多的名為“陜西省機動車駕駛員信息卡”的IC卡。“當時也要求必須在銀行開專戶,存入一百元的工本費用。”西安市一位有十餘年駕齡的駕駛人説,如今十多年過去了,舊卡還沒説作廢,為什麼要辦新卡呢? 專家稱涉嫌壟斷,司機應有“申訴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定或者變相限定單位或者個人經營、購買、使用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商品。”一些銀行業內人士表示,個別銀行借行政服務搭車發卡,衝擊了信用卡市場秩序。在依法執政、簡政放權的背景下,這種“強力推行”匪夷所思。 “辦理交通信息卡繳費只可以選擇一家銀行,而銀行辦卡的實質是信用卡,這種行為涉嫌壟斷,侵犯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上海華榮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許峰説,行政機關推廣能在交通違法現場繳納罰款的“罰繳一體化”服務,應遵守自願原則。“現行交通法規沒有要求交通罰款必須現場繳納,實際執法處罰中,也需要給駕駛人一定的申訴期。” 記者了解到,針對群眾質疑,一些地方交警部門正在整改。山西交警系統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強迫辦卡”遭遇爭議後,推廣正“不了了之”。陜西交警部門負責人則表示,按照要求,車主仍必須辦理這張卡,但在使用時將採取“自願開通信用卡功能、不攜帶不處罰”。 一些基層交警幹部反映,事實上,爭議背後還存在政策調研不充分、經費落實不配套。由於信息卡發卡、管理系統建設開支巨大,僅靠交警部門不可能承擔。因此部分銀行、企業借“自願承接、協助建設”,搭車攬客戶,使一項便民政策“落實走樣”。 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徐玉平認為,信用卡發放需視個人信用而異,如果非要實現一人一卡且必須開卡,銀行可能涉及濫發卡、濫授信。根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信用卡業務應嚴格遵守含反壟斷法在內的國家法規,不得在違背客戶意願情況下發卡。 此外,部分駕駛人表示,隨著繳費聯網日漸完善,駕駛人已能夠實現異地繳費、上網罰繳,相關部門應重新審視政策必要性。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許光建認為,依法行政既是對行政機關的基本要求,也是消費者在面對公共服務時的應有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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