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馬大會通過最終決議 仍有難題留給巴黎氣候大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2-14 18:0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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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分析:利馬大會仍有難題留給巴黎 

新華社利馬12月14日電(記者 荀偉 劉隆 賈安平)經過30多個小時的延時,利馬氣候大會14日淩晨通過最終決議。幾經弱化的決議文本背後,是發達國家令人失望的表現和發展中國家更多的妥協,但也有難題被推給了2015年的巴黎氣候大會。

中國代表團團長、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會後説,最終決議滿足了發展中國家的一些要求,達到了中國代表團預期的成果,雖然不十分滿意,但可以接受。他同時強調,明年談判的任務還很艱巨,需要各國既要有決心、雄心,還要展現出更大的靈活性。

擬議中的巴黎協議,將是2020年後唯一具備法律約束力的全球氣候協議,也將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中新的核心。利馬氣候大會從一開始就肩負著為明年巴黎大會“鋪路”的重要使命,被看作多邊氣候談判的重要節點。

本屆大會有三個主要成果:一是重申各國須在明年早些時候制定並提交2020年後的國家自主決定貢獻,並對其所需的基本信息做出要求;二是在國家自主決定貢獻中,適應方面的要素被提到更顯著位置,國家可自願將適應納入自己的國家自主決定貢獻中;三是會議産生了一份巴黎協議草案,作為2015年談判起草巴黎協議文本的基礎。

利馬大會使各國對相關問題的認識差距進一步縮小,形成的最終決議文本簡單明了,5頁正文加上一份附件,與前幾次大會動輒數十頁形成鮮明對比。這對巴黎大會無疑是個好消息。

與此同時,發展中國家一直訴求的資金問題也獲得一定進展。在出現新的捐資承諾後,綠色氣候基金獲得的捐資承諾已超過100億美元。儘管這個數字距離氣候資金在2020年達到1000億美元的目標似乎還很遙遠,並且如何實現這筆捐助承諾的路線圖也不清晰,但它畢竟是一個積極信號。

正如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所説,這筆資金將增進各方信任,而且是減排行動和幫助發展中國家提高應對能力的一筆“首付款”。

但儘管取得了這些進展,圍繞氣候談判主要議題的實質性爭議並未得到解決。

首先,最終決議文本一再被弱化。決議中關於巴黎協議的核心議題——國家自主決定貢獻的表述比較模糊;在發展中國家訴求最強烈的資金問題上,發達國家的表現依然令人失望。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主張,按2011年德班大會的要求,巴黎協議應包括減緩、適應、資金、技術、能力建設等多個要素,而發達國家始終側重減緩,並試圖弱化其他要素。

解振華會後直言,希望利馬大會決議能在實際執行中真正體現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包含應對氣候變化的各個要素,並希望發達國家真正兌現承諾,履行公約責任,在減排、提供資金技術和幫助發展中國家提高能力方面做更多工作。

其次,各方對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和各自能力原則如何體現在巴黎協議中還存在較大爭議。在減排問題上,發展中國家所堅持的這三項原則繼續受到發達國家挑戰。一些發達國家企圖曲解這些原則的含義,為了推諉自己的歷史責任而宣揚無差別責任,試圖讓發展中國家承擔超出自身能力和發展階段的責任。

一些氣候問題專家認為,如何在即將制定的巴黎協議中與時俱進地反映出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將是未來談判中最棘手的問題。

與之相比,中國在本次大會上的表現受到各方讚譽。從會前開始,中國就一直與77國集團及“基礎四國”其他成員保持密切溝通,致力維護廣大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在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下,推動南南合作機制。

談到對明年巴黎大會的預期,解振華説:“巴黎協議能做到讓‘大家都不滿意但都能接受’,可能就是最好的結果。”

責任編輯: 戚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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