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2月16日電(記者岳德亮)“省級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這一權力類別,在浙江省已經成為歷史。 浙江省政府辦公廳日前發出的《關於公佈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的通知》指出,全省“省級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工作已經完成,並對行政審批事項的取消、調整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修改情況,對全省行政許可項目作了進一步清理。 經過清理,浙江省取消了35項行政審批事項,調整了144項,包括不再作為行政審批事項、直接或委託下放事項、前置審批調整為後置審批事項等。 浙江省政府指出,全省全面取消設定的“省級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不再保留這一權力類別。尚未完成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工作的市、縣(市、區),要加快工作進度,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清理工作任務,並及時上報清理結果。 有專家指出,非行政許可審批是為了解決《行政許可法》實施以後一批來不及立法的項目而提出的解決方法,但是因其執行過程中甚至變相派生出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行政許可事項,衍生“後門、灰色地帶”,一直為法學界、理論界所詬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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