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公佈並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的2015年立法工作計劃建議項目顯示,備受關注的《廣東省預防腐敗條例》明年將繼續安排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預計將於明年出臺。該條例有望成為全國首部省級預防腐敗的地方性法規。 此前公開徵求意見的條例草案在突破“裸官”、官員財産等反腐重點難點上不乏亮點,明確了裸官不得擔任領導職務、擬提任幹部應在一定範圍內公開財産等諸多剛性約束。 此外,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電梯安全、食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城鄉生活垃圾處理等相關地方性法規也將列入明年的立法工作計劃。 在立法建議項目中,繼續安排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的8件法規案分別為: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預防腐敗條例、社會力量參與救災促進條例、特種設備安全條例(修訂)、工商登記條例、社會組織條例、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華僑權益保障條例等。 提請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的15件法規案為:科技成果轉化促進條例、市場監管條例、村居自治條例、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辦法、電梯安全管理條例、山林權屬糾紛處理條例、禁毒條例、法律援助條例(修訂)、地方立法條例(修訂)、行政執法監督條例(修訂)、預算審批監督條例(修訂)、食品安全條例(修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條例(修訂)、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修訂)、農村集體資産管理條例(修訂)等。 此外,土壤污染防治條例、供用電條例、化粧品安全條例、水土保持條例、水産品質量安全管理條例、動物防疫條例、散居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修訂)、控煙條例、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修訂)等9件作為預備項目。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表示,按照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的工作部署,該委和廣東省政府法制辦從今年9月開始啟動2015年立法工作計劃的編制工作。在徵求在粵的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各工作委員會、省依法治省辦、省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立法諮詢專家、地方立法研究評估與諮詢服務基地、立法社會參與和評估中心以及社會公眾意見的基礎上,根據五年立法規劃的安排和立法的迫切性、可行性、立法條件成熟度、法規起草進度等因素,對各方面意見比較集中的立法建議項目進行了梳理,形成工作計劃建議項目。 12月25日前,社會各界人士可將意見反饋到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辦公室(地址:廣州市中山一路64號,郵編:510080,電子郵箱fwb2014@gdrd.cn,傳真:020-37866694)。(記者 辛均慶 通訊員 任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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