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出臺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12條措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2-19 09:34 來源: 福建日報
【字體: 打印本頁

近日,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的若干意見》和福建省委九屆十一次會議精神,福建省政府出臺了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十二條措施,推動福建省進一步加快科學發展跨越發展。這些措施包括:

加強規劃引導。將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納入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整體佈局中統籌考慮,將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納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總體部署,力爭到2020年,全省保費收入年均增速略高於全國平均增速、比全省GDP增速高8個百分點以上,保險密度、保險深度有較大提升,保險業發展質量和效益好于全國平均水平。

促進“三農”保險發展。擴大福建省級財政對農業保險的補貼範圍,逐步提高水稻(制種)、森林、奶牛、農房、漁船等保險的風險保障水平。鼓勵市縣發展茶葉、花卉、水産養殖、水果種植、設施農業保險等地方特色農産品保險,福建省級財政以保費補貼或以獎代補等方式予以支持。積極探索主要農産品目標價格保險試點,由價格調節基金予以保費補貼支持。積極推動農村小額信貸保險、農民養老健康保險、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等涉農普惠保險業務發展。逐步推廣“三農”綜合保險模式。加快“三農”保險鄉鎮服務點建設。

支持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大力發展與基本醫療保險有機銜接的商業健康保險。全面推進並規範商業保險機構受託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合理確定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中劃交大病保險保費的比例或額度,力爭儘快實現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全省覆蓋。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鼓勵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各類醫療保險經辦服務。積極探索新農合經辦服務模式,研究探索新農合補充意外保險。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充保險,探索研究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余資金部分用於購買個人商業醫療保險。開發中醫藥養生保健保險,發展失能收入損失保險,鼓勵開設殘疾人康復、托養、照料等商業保險。

提高養老保險保障水平。支持保險機構拓展職業年金業務。對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其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鼓勵保險機構積極發展面向城鄉居民和被徵地農民等商業補充養老保險産品。建立養老服務機構責任保險制度,對養老機構投保責任保險的保費由各設區市福彩公益金按不低於30%予以補貼。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為入住養老服務機構的老年人購買重大疾病、補充養老等保險産品。

發揮責任保險保障功能。按照強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立法保障的責任保險發展模式,重點發展與公眾利益關係密切的環境污染、食品安全、醫療責任、醫療意外、安全生産等領域的責任保險。在涉重金屬企業和其他重污染高風險企業推行環境污染責任強制保險試點,推動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發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優先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特大型餐飲服務單位、學校食堂開展試點,並逐步向食品生産、流通環節延伸,努力為食品安全提供風險保障。加快發展醫療責任保險,推動完善基本覆蓋所有公立醫院的醫療責任保險體系,積極鼓勵、引導非公立醫療機構購買醫療責任保險。支持醫療機構和醫師個人購買醫療執業保險。鼓勵公眾聚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産、儲存、經營等火災高危單位投保火災公眾責任保險。開展平安綜治責任保險試點。在礦山、金屬冶煉、道路運輸、建築施工以及危險化學品生産經營儲存等高危行業推廣安全生産責任保險制度,對依照有關規定投保安全生産責任保險的企業,允許免存或全額動用安全生産風險抵押金。

探索開展巨災保險試點。結合福建災害特點,探索建立中央和地方財政支持下的多層次巨災保險機制。圍繞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研究應對颱風、暴雨、雷電、洪澇、地震、海嘯等重大自然災害的有效保障模式,降低巨災事故對經濟社會造成的巨大衝擊,提升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的能力。

拓寬保險資金運用範圍。加強保險資金投向的政策引導,吸引保險資金投資我省基礎設施、棚戶區改造、城鎮化建設、新興産業等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鼓勵保險公司通過投資企業股權、債權、基金、資産支持計劃等多種形式,在合理管控風險的前提下,為科技型企業、小微企業、戰略性新興産業等發展提供資金支持。支持保險機構探索運用股權投資、戰略合作等方式,開展養老養生項目、醫療機構以及不動産投資。建設保險資金投資項目資源庫,建立健全保險資金與我省重點項目的常態對接機制,研究建立多元化的保險資金投資增信機制。

提升保險服務實體經濟能力。鼓勵保險公司因地制宜創新各類財産保險和人身保險産品,發展普惠保險業務、互聯網保險業務。積極推進專利保險、科技保險、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應用項目保險等。積極開展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試點。支持出口信用保險、國內貿易信用險、海外投資保險發展。

深化閩港澳臺保險合作。鼓勵在閩港澳台資保險公司將先進管理經驗、成熟保險産品和管理技術植入我省保險市場,增強省內保險行業的競爭力和市場活力。支持省內保險公司與港澳臺保險業加強交流合作,為跨境保險客戶購買保險産品、辦理理賠手續等提供更專業、更便捷的綜合保險服務。

完善保險市場體系。支持地方民營資本、港澳臺僑資以及境內外其他各類優質資本在福建設立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鼓勵保險公司在福建設立培訓、後援、災備、呼叫等專屬機構及保險産品研發實驗室。吸引中小企業保險、互聯網保險、保險資産管理等區域性或專業性保險專營機構入駐。探索發展自保公司、相互制保險公司、農業互助保險組織等新型保險組織。支持發展保險仲介機構。

優化保險市場環境。加強組織領導與政策支持。(記者 王永珍) 

 

責任編輯: 張維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