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行賄“黑名單”——全國行賄犯罪檔案庫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2-24 19:15 來源: 新華社
【字體: 打印本頁

新華社北京12月24日電(記者 徐硙 陳菲)全國行賄犯罪檔案庫和信息查詢平臺,堪稱行賄者的“黑名單”。只要登上這個名單,任何單位和個人如果有需要都可以查到行賄者不光彩的過去。這究竟是怎樣的一份名單?登上名單會有怎樣的後果?建立這個檔案庫和反腐有怎樣的關係?

這是一份怎樣的“黑名單”?

“黑名單”,也就是全國行賄犯罪檔案庫。

這個庫是由檢察機關結合辦案,將立案偵查並經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認定的行賄罪、單位行賄罪、對單位行賄罪、介紹賄賂罪,以及相關聯的受賄罪等信息整理、存儲而建立起來的。

一旦進入這個檔案庫,檢察機關可以根據單位和個人的查詢申請受理查詢,並提供查詢結果。也就是説,只要有需要,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按規定進行查詢。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統計,自2012年全國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實現全國聯網至今年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行賄犯罪檔案查詢434萬次,涉及單位579萬家,個人791萬人。今年9月查詢量達到24.6萬餘次,創單月查詢次數歷史最高值。

最高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廳副廳長高雲濤介紹,目前絕大多數行賄犯罪檔案查詢來自單位,佔查詢總量的95.9%。同時,單位、個人攜有關證明材料向檢察機關申請查詢本單位、本人行賄犯罪記錄,以自證清白的,共有132萬餘次,佔查詢總量的六成以上。

目前查詢主要在哪些領域?

“在項目招投標環節有179萬餘次查詢,所佔比重超過九成。”高雲濤透露,2014年1至11月,檢察機關受理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主要集中在招投標、政府採購、資質審核、信貸管理、人事管理等領域。其中,最主要領域在項目招投標環節。

根據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業主單位依據有關法律和管理規定,對經查詢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單位和個人作出限制準入、取消投標資格、降低信譽分或資質等級、中止業務關係等處置,由其承擔違法、犯罪、失信的代價,使得一向被人們錯解“一本萬利”的行賄犯罪變成“高風險的作業”。

2012年至今年10月,有關部門和業主單位對經查詢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單位2090家和個人2426人進行了處置。

變更名稱或法人代表後是否可查?

有些中小企業、個人企業通過行賄攬生意攬業務,被司法機關查處以後改頭換面,重新進行企業登記再繼續做生意,是否可以規避行賄犯罪檔案查詢?

對於這種現象,最高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廳廳長宋寒松表示,檢察機關首先是要準確錄入並可根據組織機構代碼進行查詢。“如果公司企業變更了名稱或者法人代表,一般不能查到行賄犯罪記錄,但是如果組織機構代碼沒有改變,還是能夠查到的,將行賄犯罪記錄與組織機構代碼的一一對應,就會避免此類事情的發生。”

宋寒松同時表示,檢察機關還會嚴把審查關,儘量避免這種現象發生。比如説對公司、企業故意不查詢的項目,如項目經理、法人代表,要及時予以糾正。同時加強與工商部門的配合協作,嚴格公司企業的信譽監管,跟蹤、監督公司企業的信息變更行為,共織誠信網絡。

打擊行賄是否影響查處受賄?對反腐敗有何意義?

“加大打擊行賄犯罪力度與打擊受賄犯罪並不矛盾。”宋寒松説,查辦行賄犯罪不僅能夠敦促行賄人檢舉揭發受賄,主動出證,而且往往能帶出一批受賄人,促進受賄犯罪的查辦工作。

對於反腐起到的作用,宋寒松表示,檢察機關負責提供行賄犯罪記錄的查詢服務,有關主管部門根據行賄查詢結果採取一定的規制措施,對經查詢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單位和個人參與經濟活動和社會活動進行限制,以減少行賄犯罪機會,把更多的機會讓無行賄記錄的單位和個人享有。

“當然,在這項工作中,檢察機關只負責建設檔案庫和提供查詢服務,對經查詢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單位和個人的處置由有關主管部門和業主單位負責。檢察機關‘不參與、不干預’對行賄犯罪單位和個人的具體處置。”宋寒松説。

上了黑名單,怎麼辦?

檢察機關明確表示,如果上了黑名單,也不是“一棍子打死”,永無出頭之日。行賄單位和個人都有回歸社會、重新開始的機會。

單位和個人行賄犯罪從生效之日起,只要不再犯罪,經過10年就不再向社會提供查詢服務。其次,有關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查詢結果對被查詢單位和個人作出評價,根據其規定時限進行處置,而處置時限都比查詢期限要短很多。對一些整改和採取預防措施有明顯成效的公司、企業,檢察機關可以將其表現情況以書面形式通報有關主管部門,作為重要參考。

責任編輯: 戚軒瑜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