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12月26日至30日,省委各巡視組向鄭州市等11個單位反饋了巡視情況,共反饋各類問題及意見建議325個,巡視工作進入整改落實階段。 據悉,在第二輪巡視中,省委巡視組於今年9月底至12月初對鄭州市、安陽市、新鄉市、洛陽市進行了常規巡視,11月初至12月初對許昌市、信陽市、週口市、三門峽市、省文聯、省總工會、省法院等進行了專項巡視。 省委巡視工作辦公室有關負責同志介紹説,今年是巡視工作開展以來巡視頻次最密集、任務最繁重的一年,共完成了29個單位的巡視任務,是以往工作量的近兩倍,每個批次間隔不超過半個月,各環節全面提速。同時,巡視的形式更加靈活,當常則常,宜專則專。巡視組對焦作、鶴壁、平頂山、南陽、三門峽等市開展的專項巡視,分別抓住了非法集資背後的腐敗問題、保障房建設中的各種亂象、政法隊伍中的不正之風、土地和房地産開發背後的深層次問題、領導幹部插手礦産開發等重點問題,發現了一批當地存在的突出問題,集中移交了一批違紀違法問題線索。 數字顯示,各巡視組全年共收到群眾來信來訪來電92729件,受理紀檢監察類信訪件11000多件(次);發現並向被巡視地區(單位)反饋“四個著力”方面問題875個;向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和被巡視單位移交了一批問題線索。依據巡視發現的問題線索,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已對9名廳級幹部、253名處級幹部、1038名科級及以下幹部立案調查,巡視的震懾、遏制、治本作用得到有效發揮。 另據介紹,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移交省紀委等有關部門處理。(記者 張建新 王延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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