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駐機構是紀委的重要組成部分,派駐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中央辦公廳、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全國人大機關、國務院辦公廳、全國政協機關等7家單位都是黨和國家治理體系的中樞,權力集中、地位重要,更需要強化全面監督。 2014年12月,中央決定,由中央紀委向這7家單位派駐紀檢組。這意味著,在黨紀國法面前,沒有任何特殊的不受監督的機關和個人。 【受訪者説】“對中辦、國辦的監督也不能放鬆,反腐敗不留一個死角” 中國傳媒大學學生小王2014年報考了中辦公務員。他在接受採訪時説:“中辦工作有身份、有地位,是很多人都羨慕的。剛參加完國考沒幾天,就看到了一條新聞,説中央紀委要向中辦、國辦派駐紀檢組。真沒想到,中辦國辦這樣的單位都要派紀檢組!” 小王告訴記者,之前自己只知道中央紀委是查貪官的,並不十分清楚“派駐紀檢組”是幹嗎的:“中央紀委為啥要派紀檢組進駐中辦啊,難道裏面也有貪官?” 經過一番“補課”,小王才知道:“很多系統,包括紀檢系統都查出了貪官,對中辦、國辦的監督也不能放鬆,反腐敗不能留一個死角。”當記者預祝他順利考上時,小王説:“我突然明白,這只是人生的一次小考,真正的大考還在後面,即使將來有幸進了中辦,也不是進了保險箱,絕不能搞貪污受賄那一套。” 2014年4月14日,王岐山同志到中央國家機關調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當時我就在現場。”在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工作的張大鵬對那次調研印象深刻,“當時感覺,中央是不是要加強對我們的監督管理啊。後來我也聽説,要向中辦、國辦派駐紀檢組,但沒想到動作這麼快,年底消息就出來了。” “我清晰地記得,王岐山同志要求中央和國家機關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上當表率、作示範。”張大鵬説,中央和國家機關自然包括中辦、國辦等核心機關。“當表率、作示範”是對中央和國家機關提出的更高要求,“中央和國家機關要是出了腐敗問題,影響更大更惡劣,全國人民都看著呢,不僅要抓,而且要抓緊抓好。” 敲入“紀檢組將進駐中辦國辦”,百度搜索結果達160多萬條。中央紀委將向中辦、國辦等單位派駐紀檢組的消息一齣,各家媒體就將其作為重磅新聞紛紛跟進,有的標題為“黨史頭一回:中紀委向中辦、國辦派紀檢組”,“檢查中樞神經是否受損,紀檢組進駐一級機關”。社會各界也高度關注,網友評論説“中紀委來真的了”,對此項舉措“一百萬個讚!”一些黨員幹部説,“沒想到動作這麼快”、“改革力度這麼大”、“制度執行力這麼強”。 “派駐機構將進駐中辦、國辦,讓所有派駐機構都腰板直了、底氣硬了。”中央紀委、監察部駐某單位紀檢組、監察局幹部小孔説,“連這樣的核心部門都要接受派駐機構的監督,其他部門更沒有理由拒絕監督了。” 【年度回顧】派駐機構建設駛入“快車道”,獨立性和權威性日益增強 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全覆蓋”,要求名稱、管理“兩統一”,指明了改革的方向和目標。 2014年以來,加強派駐機構建設列入中央紀委重大議事日程,改革駛入“快車道”。1月,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對改革和完善派駐機構作出具體部署。4月,中央紀委副書記先後與派駐機構紀檢組長座談。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對加快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制定了“路線圖”和“時間表”。 2014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了《關於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12月1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審議通過該《意見》,統一規劃,分步實施,通過新設、調整等方式,實現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機構“全覆蓋”。 “這個《意見》是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指導性文件,貫穿其中的一條主線,就是加強派駐機構建設,增強派駐監督實效。”中央紀委副書記、中央深改小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專項小組副組長陳文清指出,派駐機構由中央紀委直接領導、統一管理,負責督促駐在部門領導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履行對駐在部門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督責任;檢查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遵守黨章和其他黨規黨紀,以及依法行使職權和廉潔從政等情況;負責調查駐在部門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省級垂管單位領導班子及成員和司局級幹部違犯黨紀的案件,參與調查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中管幹部違犯黨紀的案件;對駐在部門各級領導班子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提出問責建議等。 如何才能防止派駐機構與被監督對象“一個鼻孔出氣”,讓派駐機構真正發揮作用,更好地履行監督執紀這個首要職責?相關規定明確,紀檢組長不得在黨組中分管其他業務工作,這是一道“硬杠杠”。此外,中央紀委領導會與派駐機構負責人約談、座談,使問題線索管理更為集中,排查和處置更為及時高效。尤其是“案件查辦更重視垂直管理和統一協調”等制度的完善,確保了派駐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日益增強。 理順工作關係,形成各有關方面分工明確、協調順暢的工作機制,是加強派駐機構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中央要求,各駐在部門和歸口監督單位領導班子要把支持新設派駐機構工作作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自覺接受派駐機構監督。各新設派駐機構要堅守責任擔當,該發現問題沒有發現是失職,發現問題匿情不報、不處理是瀆職。 【專家點評】破解派駐機構改革難題,充分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 黨章規定,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黨的紀律檢查組或紀律檢查員。 “中央決定由中央紀委向中辦、國辦等7家單位派駐紀檢組,這是對黨章不打折扣的落實,是實現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機構全覆蓋的重要一步。”中國社會科學院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蔣來用表示,目的是使黨內監督“不留死角、沒有空白”,更重要的是,這是依法依規治黨治國的生動體現。 “過去曾經強調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對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派駐機構予以協助、配合。這次改革,明確派駐機構和駐在部門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派駐機構不再參與駐在部門的其他工作。派駐機構的辦公條件、後勤保障繼續由駐在部門負責,工作經費在駐在部門預算中單列。這是防止發生利益羈絆、增強派駐監督有效性的重要制度設計。”蔣來用認為,這一規定將使派駐機構從大量日常工作中解脫出來,專注監督執紀問責,充分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 “在不增加人員編制的情況下,一步到位不現實。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領域廣、部門多,必須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求真務實、循序漸進,條件成熟一個派駐一個,逐步落實。”蔣來用分析稱,“全覆蓋”是一道不好做的“考題”,擴大了監督陣線,增大了工作難度系數。 蔣來用表示,在全面深化改革快速推進過程中,這些問題都是暫時的。他舉例説,以前的派駐機構全部實行“點對點”的單獨派駐,而今後派駐機構將採取單獨派駐和歸口派駐兩種形式,節省了大量的人力資源。相信派駐機構能通過轉職能、轉方式,對存量編制人員實行結構優化、重新組合的“內涵式改革”。 “信任不能代替監督,派駐機構也要帶頭強化自我監督、自我約束、自我完善,以自身硬、自身凈更加有力地推動其監督職能。”蔣來用最後建議,中央紀委要按照權責一致原則,加強對派駐機構履行職責的監督。(記者 賈亮)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