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批惡意欠薪者被判刑 最重處罰有期徒刑二年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1-13 13:21 來源: 新華社
【字體: 打印本頁

    新華社鄭州1月13日電(記者 李麗靜)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12日公佈10起惡意欠薪犯罪案件審判結果。其中,被裁定惡意欠薪的趙文昌受到的處罰最重: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罰金5萬元。

    這次公佈的10起典型案例中,被告人均因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判刑或被判處罰金,包括:民權縣趙文昌拒不支付10余名工人工資案;孟津縣文仕建拒不支付70多名工人工資案;永城市張振海拖欠盧某某等工人工資案;滎陽市陳建新、秦和霞夫婦拖欠高某某等12名工人工資案;林州市劉忠傑拖欠牛某某等62名工人工資案件;夏邑縣徐中科拖欠司某某等29名工人工資案。

    民權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11月至次年10月,趙文昌在承包民權縣北關鎮王公莊文化藝術社區建築工程期間,拒不支付何某某等10余名工人工資269890余元。經民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責令限期整改後,仍不支付工人工資,造成惡劣影響,遂于去年7月9日依法判處趙文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

    據河南省高院刑三庭庭長付保玉介紹,河南省法院近年來已經連續6次開展了“拖欠進城務工人員工資案件集中辦理活動”,成效顯著。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增設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以來,河南省依法嚴懲了一批惡意欠薪者。去年,河南省共一審審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40件41人。

責任編輯: 宋岩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