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1月16日電 (記者 譚元斌) 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15日表決通過了《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條例》,從體制機制層面為武漢東湖高新區改革創新"護航"。 將於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條例》,授權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行使武漢市人民政府相應的行政管理權限,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外,省、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示範區內不再設立派出機構,依法設立的派出機構接受管委會的組織協調。 據介紹,武漢東湖高新區聚集了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等42所高等院校、56個國家及省部級科研院所、58名兩院院士、20多萬名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等,是中國智力密集區之一,2009年12月被國務院批准為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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