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6日電(記者 董峻)審計署16日發佈今年第1號公告,向社會公佈了對201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根據公告,截至去年10月底,各被審計單位通過上繳國庫、歸還原資金渠道、補徵稅款、收回貸(借)款、調整賬目等方式,整改問題金額1062.5億元,挽回和避免損失33.9億元。 公告還顯示,審計發現的314起案件線索及其他問題移送有關部門查處後,已有1454人被依法依紀處理。同時,根據審計建議,制定完善規章制度3122項。 審計署有關負責人説,去年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了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受國務院委託所作的《關於201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要求國務院責成有關方面對審計查出的問題認真整改、嚴肅問責,並在2014年底前將整改和處理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 國務院對此項工作十分重視,明確各相關地方、部門和單位“一把手”是整改的第一責任人,要列出整改任務清單,排出時間表,實行對賬銷號,不折不扣堅決嚴肅整改;著力構建長效機制,用改革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克服屢審屢犯的“牛皮癬”,強化責任追究,建立和落實決策審批終身責任制、執行監督連帶責任制,依法規範財政收支行為。 公報顯示,中央財政預算收支執行及決算草案審計查出的主要問題體現在:決算草案編報內容不夠清晰,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界定不清晰,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範圍不完整,各類預算中有專項用途的收入不能統籌安排使用、不利於及時發揮資金效益等方面。財政部等有關部門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的要求及審計署依法下達的審計決定認真進行了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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