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經濟一體化已成為現在和未來相當長一段時間中國經濟和城鎮化發展的主要方式和模式。在眾多的區域經濟合作改革實踐中,京津冀協同發展無疑是近年來國家最重要的區域一體化項目,已經切切實實上升為國家的一項重大戰略部署且在穩步推進。京津冀一體化與已經較為成熟的長三角和珠三角的區域一體化相比有兩點顯著的不同。一是長三角和珠三角的一體化基本上是以市場為基礎的、自發的經濟一體化過程,而京津冀協同發展則是國內首次由中央政府主導推動的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戰略;二是京津冀協同發展除了要在經濟一體化方面有突破外,還有一個主要的任務是破解北京的“城市病”,從這個意義上講,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戰略應該在探索如何破除影響政府行政管理深層次的體制機制等方面的改革的阻力和障礙方面做出有益的嘗試。 京津冀一體化包含四個方面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內生驅動力源自“四個需要”:一是面向未來打造新的首都經濟圈、推進區域發展體制機制創新的需要;二是探索完善城市群佈局和形態、為優化開發區域發展提供示範和樣板的需要;三是探索生態文明建設有效路徑、促進人口經濟資源環境相協調的需要;四是實現京津冀優勢互補、促進環渤海經濟區發展、帶動北方腹地發展的需要。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國家戰略的重要指示,既為破解京津冀三地發展困境指明了方向,也為破除體制機制障礙、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提出具體要求。 如果我們認真解讀這“四個需要”,就能弄清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內涵,也就是京津冀到底應從哪些方面做到一體化。京津冀的一體化應該是以市場一體化為核心動力,以公共服務一體化為重要保障,以環境保護一體化為內在要求,以規劃一體化為實現手段的全方位一體化進程。所謂市場一體化,要求三地在人才、資本、技術、産權等關係到經濟發展的重要資源要素方面有合理配置,協調三地不同的資源稟賦,使各種生産要素在三地按照市場的要求合理流動,而且在協同的基礎上發揮三地各自的特點,有益互補,互相促進。所謂公共服務一體化,是為了解決北京過分集中優質服務資源的“虹吸效應”和由此帶來的區域資源要素流向的扭曲問題,三地應在公共交通、醫療、教育、養老等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大體均衡的前提下豐富內涵。所謂環境保護一體化,就是説三地乃至周邊其他地區在公共的環境治理問題上要共同努力,加強合作,破除各自為政的行政壁壘。 上述三個方面的一體化最終必須落實到三地統一、有序、科學的發展規劃一體化上,而且還必須做到規劃先行。在總體規劃方面,三地應明確各地的産業功能分區,避免各地彼此之間競相降低招商門檻,惡性競爭。在城市發展上,三地應明確城市群的功能定位,發揮各自的比較優勢,聚焦自身的歷史傳統、現有基礎和未來潛力,形成發展合力。在公共服務上,三地應解決“最後一公里”的軌道和公共交通瓶頸問題,填補周邊地區的公共服務洼地。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三地的規劃一體化是整體通盤考慮的一體化規劃,不是把三地各自的規劃簡單相加,如果那樣就又會回到各自為政的老路。京津冀是中央政府自上而下主導下的一體化進程,三地規劃就應該在中央政府領導下統一制訂完成。這個規劃要注重長期性、戰略性,既立足未來一兩年的任務,也著眼“十三五”甚至“十四五”期間的工作。同時,還要強調規劃的一體化既意味著區域內不同省、市的協調一體化,也應包括在一個省域或市域範圍內,不同城市或城區的統一協調規劃。比如北京,雖然不同城區的經濟結構和功能定位不盡相同,但各自的規劃也應當服從、服務於國家的戰略和首都新核心功能區的定位,在協調疏解核心城區人口、公共服務和財稅收入方面應儘量步調一致。地方政府的規劃發展意識,不要只盯著眼前的財稅這點“小賬”,應當著眼長遠算政治“大賬”。在規劃理念上,政府先要學會“舍”與“得”,舍”和“得”的關係是辯證的,做好眼前的“舍”是為了將來更好地“得”,不要捨不得眼前的小利而忽視長遠的大局,三地都應該有大局觀念。 財稅體制創新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在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的多個內容中,財稅無疑是十分重要的一個方面,也是實現京津冀協同發展的路徑之一,應該作為最重要的配套舉措得到重視。財稅不僅是國家治理的重要支柱,也是在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過程中必須著力強化的部分。特別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和厘清政府與市場邊界的過程中,稅收作為財稅制度的核心組成部分,其作用將更為突出。一個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也是實現善治重要的治理和政策工具。 目前,京津冀的財稅政策還存在很多不統一、不協調的地方,既影響了産業轉移,也阻礙了城市功能群的整合。比如三地在稅收優惠政策上不統一。在京津冀這個區域內,目前京津兩地所享受的國家稅收優惠政策較多,而相對較為落後、也需要更多優惠政策的河北所能享受的優惠政策卻最少。在所得稅後續管理方面,在現行的制度框架下,三個地方在稅收優惠備案和損失稅前扣除管理流程、高新技術企業和非營利組織認定及管理、核定徵收企業管理等方面也都不協調一致。再以城鎮土地使用稅為例,該稅種三地三標準。2014年河北省調整了城鎮土地使用稅,其稅負已經超過京津兩地,一路之隔的同樣土地,僅僅因為行政隸屬關係不同,稅負相差就達三四倍,這對三地生産要素的自由流動顯然是不利的。 此外,在涉及稅收的利益協調機制方面,三地也不統一。這表現在三地對於企業的稅收返還標準的差異上,也體現在對於總部經濟的稅收分配方面缺乏共識。三地如果繼續為了保護自身利益各不相讓,這種博弈只能阻礙産業轉移和升級的步伐。在體制上,三地還要探索財稅共享合作機制,實現産業轉移地和承接地之間的分稅機制,消除産業轉移中的行政障礙等。最後,在涉及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環境治理等跨區域的事務上,如何協調支出與收入的利益矛盾,更好地發揮財稅的杠桿與引導作用方面,京津冀都有很多工作要做。 財稅優惠政策曾經在地方經濟發展中扮演過重要角色,但是現在地方發展的理念不應該繼續停留在要政策、要優惠的思想上。優惠政策固然能解決不少問題,但根本上還是需要地方的內生動力。地方靠優惠政策實現發展的時代恐怕已經過去,比如改革開放先行先試的排頭兵深圳就已經到了發展的十字路口,早期享受各種稅收優惠政策的紅利釋放和利用殆盡,現在必須重新探索如何進一步改革。京津冀也是一樣,協同發展提供了改革的機會,要更多地在地方行政水平和管理能力的軟實力上下功夫。在此過程中,需要注重創新驅動的作用,爭取在財稅手段、體制機制、政策工具等方面有所突破和創新,通過激發市場主體的積極性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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