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考核辦法缺乏科學系統性,企業負責人的級別仍然是薪酬分配的主導因素。從2015年開始,甘肅將對企業負責人薪酬進行改革。”這是記者在甘肅省推進國企改革暨工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的消息。 甘肅省國資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作為深化國企改革重要的組成部分,今年甘肅省將進一步深化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合理有序的激勵競爭機制,同時強化經營責任落實。據了解,此次薪酬改革的主要任務包括科學設定薪酬結構、健全薪酬確定方法、合理確定薪酬水平及健全薪酬監管體制等7個方面。根據改革思路,國企負責人薪酬改革將在加強營業業績考核的同時,加強對履行政治責任、社會責任的考核,體現在以德為先、全面擔當的價值取向。實行任期制契約化管理,曬成績單、亮排行榜,年度綜合考核為不勝任的負責人,不得領取績效年薪;任期綜合考核評價不勝任的,不得領取任期激勵收入,並予以解聘或組織調整。 同時,企業負責人副職薪酬也在改革範疇之內,副職負責人基本年薪分配系數由崗位職責和承擔風險確定,改革後的工資決定機制將建立職工收入能增能減的工資分配製度,規範企業內部分配行為,合理拉開內部工資分配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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