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為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保駕護航”
2015-01-22 08:48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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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記者從省檢察院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為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自覺融入全省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大局,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服務生態文明建設的能力,省檢察院制定出臺了《青海省檢察機關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的意見》,為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保駕護航”。
當前,青海省正處於以生態文明理念統領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歷史機遇期,省委十二屆七次全會就如何在“認識新常態、適應新常態、引領新常態”的經濟工作要求下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繪製了路線圖、下達了任務書。制定一個具有青海元素、彰顯檢察特色、體現綠色思維的實施意見,對於服務全面深化改革、保障生態建設工作大局,進一步激發青海生態檢察工作新活力、新動力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意見》共分三個部分10條,重點圍繞並針對《青海省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實施方案》中的八項任務,以“在優化生態安全格局中提供更優檢察服務、在加大生態屏障保護和建設中提供更優檢察服務、在構建綠色産業體系中提供更優檢察服務、在強化資源節約利用中提供更優檢察服務、在加強環境治理中提供更優檢察服務”等八個單元為主幹,努力彰顯和突出“綠色檢察元素”,對檢察工作如何服務保障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作出部署。(記者 李欣)
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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