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通過社會保險制度妥善安置三江源地區生態移民後續生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1-24 12:3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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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西寧1月24日電(記者馬勇)青海省政府日前出臺《關於進一步促進三江源地區易地搬遷群眾可持續發展的意見》,提出將在五年內通過健全和完善社會保險等制度,妥善安置三江源地區因為生態環境恢復與重建而異地搬遷群眾的後續生活,進而鞏固三江源生態保護和建設成果。

《意見》提出,三江源地區易地搬遷群眾實施屬地化管理,推進搬遷群眾戶籍制度改革,明確安置住房産權,加強社區管理,落實管理主體。完善社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加強社區基礎設施配套。同時,扶持和引導搬遷群眾創業就業,擴大生態管護員公益崗位,改進搬遷群眾培訓方法,壯大後續産業發展能力,拓寬搬遷勞動力轉移就業渠道。

此外,還將對三江源地區易地搬遷群眾完善現行補助扶持政策,繼續實施森林、草原保護補償補助獎勵政策,建立搬遷群眾生活困難補助長效機制,提高搬遷戶燃料補助標準,加大智力對口幫扶力度。加快制度體系建設,探索建立長效的生態補償機制,建立健全監測評估機制。

《意見》有效期為2015年1月至2020年1月。《意見》要求到2015年,要健全完善搬遷群眾城鄉統籌的社會保險制度,與安置地居民同等享受子女教育、就業、住房保障、醫療衛生、養老、文化生活、社區服務等基本合法權益,30%以上的搬遷戶勞動力實現穩定轉移就業。到2020年,搬遷群眾後續産業發展形成一定規模,搬遷戶勞動力就業總量和收入持續增加,與青海全省同步實現小康社會總體目標。

責任編輯: 劉笑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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