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1月27日電(記者 張玉潔)海南省工商局日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相關規定,責令海南省東方市自來水公司停止向用水用戶收取用水保證金行為,限期將違規收取的用水保證金退還給廣大用戶,並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38521.48元、罰款593208.06元的行政處罰。這是海南省工商系統查辦的首例反壟斷案件。 記者了解到,海南省工商局在接到“東方市自來水公司利用其具有的市場支配地位,在城市公共自來水供水服務時附加不合理條件,對新開用戶收取一定數額的用水保證金”的投訴反映後,立即組織專門力量進行了調查核實,查清了當事人的違法事實,中止了當事人持續了多年的壟斷違法行為,為7000多名用戶挽回經濟損失490多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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