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公佈一批侵害消費者權益典型案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1-27 21:2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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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陷阱多 注意防風險

——工商總局公佈一批侵害消費者權益典型案例

新華社北京1月27日電(記者 譚謨曉、董峻)國家工商總局27日公佈了2014年查處的侵害網購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小到日用百貨,大到高價房産,均有涉及。這些案例可以幫助消費者提高風險防範和識別意識,避免落入消費“陷阱”。

傍名牌賣假貨

2014年8月,重慶市南岸區工商分局通過網絡搜索檢查發現,當事人萬丹曦在淘寶網上開設的“傾城海倫家”網店涉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商品。

隨後,工商部門對當事人的實際經營場所進行了現場檢查,查獲待銷售標注有PRADA(普拉達)、CHANEL(香奈兒)、Zegna(傑尼亞)、BURBERRY(博柏利)字樣的男女式各型服裝、圍巾、拖鞋等商品380余件,後經權利人鑒定,係侵犯權利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重慶市南岸區工商分局對其違法行為依法從重處罰,沒收並銷毀當事人未銷售的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並對其罰款60萬元。

類似的案例還包括,2014年9月15日,浙江省平湖市工商局對當事人周家平在其淘寶網店銷售侵犯註冊商標CC&DD專用權的服裝進行處理。

2014年10月13日,江蘇省鹽城市東臺工商局對淘寶兩家網店的經營者王偉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有3270件女裝的領標、吊牌均標有“ZARA”商標等內容。經查,當事人在其兩家網店銷售的上述女裝係侵害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刷單”虛構交易

2014年9月1日至10日,長沙市莎拉購百貨貿易有限公司為了提升其天貓店舖“莎拉購化粧品專營店”的交易量綜合排名,以便在即將開始的天貓“雙11”促銷活動中爭取更加靠前的排名,獲得更多人氣和銷量,安排2名員工在進行網上銷售服務的同時,採取“刷單”的形式虛構交易行為。

調查發現,長沙市莎拉購百貨貿易有限公司共計虛構交易行為233單,虛假交易額44498元,支付刷單佣金1398元。

2014年7月9日,福建省福鼎市工商局對福鼎市艾洛裳網絡技術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要求其招收的VIP分銷代理之間互刷信譽,並代為發送空包以及為該公司的託管網店提升信譽發空包,從而達到在淘寶網上同類産品搜索排名靠前的目的,屬於不正當競爭。

通過微信、網站等虛假宣傳

2014年9月16日,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工商局執法人員根據消費者舉報,發現當事人奚忠明在其大豐市萃華金店微信上發佈的廣告內容涉嫌欺詐。經立案調查,當事人9月12日在其微信上發佈的“黃金228元1克”“黃金全城最低價228元”的廣告,並沒有向消費者明示其銷售的黃金價格優惠的具體內容,並且實際銷售價格與宣傳內容不符。

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工商局認定,奚忠明以虛假的價格表示銷售商品的行為屬於欺詐消費者,對其處以3萬元罰款。

2014年7月,安徽省蕪湖市工商局執法人員在網上巡查時,發現當事人黃金華在其開設的新浪和騰訊官方微博上,將非醫療機構的振元堂養生美容管理中心宣傳為具有中醫醫療資質的機構,屬虛假宣傳行為。

虛構房源攬客

2014年5月7日至7月15日,北京中原房地産經紀有限公司在明知所發佈的西山藝境項目正在建設之中,雖已取得預售房銷售許可證,但尚未竣工,不存在二手房的情況下,為招攬客源,以便獲得北京某房地産開發公司的銷售渠道費用,仍然將房源信息在搜房網“二手房”欄目下發佈,並且保持每天維護更新,共計發佈20條,欺騙誤導消費者。

北京市工商局門頭溝分局檢查發現,當事人的上述行為屬於經營者利用廣告或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行為,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並處以5萬元罰款。

責任編輯: 溫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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