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2月1日電(記者 李鵬翔、譚元斌)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1日下午表決通過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的決定》。從今年5月1日起,湖北省行政區域內全面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並推進其綜合利用,以促進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 收穫時節“烽火連天”農業大省遭遇“黑色困擾” “家裏早就不養牛了,幾畝田的玉米稈除了燒掉外,沒有別的辦法處理。”近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東縣一位農民告訴記者。 近年來,液化氣、沼氣和電成為農村日常使用的主要能源,加上機械化導致耕牛數量銳減,很多地方秸稈成了“雞肋”,就地燒掉成為不少農民的第一選擇。每到收穫時節,一些農村火光沖天、煙塵蔽日。 湖北省農業廳總農藝師鄧幹生介紹,湖北省每年生産各類農作物秸稈約3300萬噸。“秸稈剩餘量逐年增多,大量秸稈資源未得到充分利用,相當一部分被焚燒。”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的決定》1日被表決通過。“這是我國第一次由省級人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類似決定。”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所長王樹義説,由省級人民代表大會作出決定,可更好地凝聚社會共識、促進相關工作。 喂牛、育菇、制板、發電“綠色”利用“變廢為寶” 人大作出的決定,真的能夠禁住農民手中的火?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滕鑫曜介紹,“堵”只是決定的一個方面,“疏”才是核心。 如何“疏”?決定要求湖北省各級政府“綜合施策、以用促禁”,推動秸稈利用肥料化、原料化、基料化、飼料化、燃料化。“要重點研究農作物秸稈如何綜合利用,而不應當只講嚴禁焚燒。”湖北省人大代表、宜都市潘家灣土家族鄉黨委書記段緒卿説。 荊州市在這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作為我國重要的糧棉油生産基地,2014年,荊州市在269個村試點秸稈禁燒,禁燒區內秸稈綜合利用率達20%,還田率接近80%,成效明顯。 藍色的天空也是民生行政首長成為“第一責任人” 過去,秸稈焚燒這種傳統做法對環境並無明顯影響;而經濟高速發展後,多種污染成因共同促成“複合型霧霾”頻發。秸稈焚燒的煙氣含“有機氣溶膠”,可形成PM2.5。 據介紹,決定要求湖北省各級政府建立行政首長負責制、目標管理責任制和工作協調機制,促進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這個決定具有法律效力,人大可以對政府組織實施的情況進行監督。”王樹義説。 2014年10月9日,荊州市城南開發區三紅村出現54畝焚燒黑斑,荊州區工作經費被足額扣減540萬元。荊州市環保局荊州區分局局長引咎辭職,兩名城南開發區幹部被免職。 滕鑫曜説,荊州等地積累的經驗使得在湖北全省開展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具備了現實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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