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關於改革和完善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
制度的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2-02 12:5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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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2月2日電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改革和完善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針對中央和地方轉移支付制度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了改革和完善轉移支付制度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措施。

    《意見》指出,改革和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應圍繞建立現代財政制度,以推進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主要目標,加強轉移支付管理,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並遵循加強頂層設計、合理劃分事權、清理整合規範、市場調節為主、規範資金管理等五條基本原則。

    《意見》提出了改革和完善轉移支付制度的九條具體措施。一是優化轉移支付結構。逐步形成以一般性轉移支付為主體,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相結合的轉移支付制度。二是完善一般性轉移支付制度。清理整合一般性轉移支付項目,建立以均衡性轉移支付為主體的一般性轉移支付體系,建立一般性轉移支付穩定增長機制,加強一般性轉移支付管理。三是從嚴控制專項轉移支付。清理整合專項轉移支付,建立健全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逐步改變以收定支專項,統籌安排相關領域的經費;嚴格控制新設專項,明確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應當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設立;規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做到每一個專項轉移支付都有對應的資金管理辦法。四是規範專項轉移支付分配和使用。專項轉移支付應當分地區、分項目編制;除按照國務院規定應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擔的事項外,中央在安排專項轉移支付時,不得要求地方政府承擔配套資金;嚴格資金使用,加強對專項資金分配使用的全過程監控。五是逐步取消競爭性領域專項轉移支付。堅決取消“小、散、亂”、效用不明顯以及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專項;研究用稅收優惠政策替代部分競爭性領域專項;探索實行基金管理等市場化運作模式,逐步與金融資本相結合,發揮撬動社會資本的杠桿作用。六是強化轉移支付預算管理。及時下達轉移支付預算;主動向社會公開轉移支付的具體項目、規模、管理辦法和分配結果;做好績效評價;加強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的統籌力度。七是調整優化中央基建投資專項。劃清中央基建投資專項和其他財政專項轉移支付的邊界,著力優化中央基建投資專項支出結構。八是完善省以下轉移支付制度。省以下各級政府應比照中央做法,改革和完善省以下轉移支付制度。九是加快轉移支付立法和制度建設。儘快研究制定轉移支付條例,條件成熟時推動上升為法律;相關文件中涉及轉移支付的相關規定,應當按照《意見》進行修改完善。

    《意見》強調,改革和完善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制度是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利益調整大。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確保相關改革工作順利推進。

責任編輯: 穆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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