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日電(記者 華曄迪、趙曉輝)當前,在複雜的經濟環境下,國有企業進入爬坡過坎階段,亟須銳意改革釋放活力。然而,一個不容回避的問題是,國企腐敗蔓延勢頭依然沒有得到有效遏制。在此背景下,改革難以順利推進,國企發展受阻。 國有企業是國家所有的企業,也是全國人民所有的企業,中央對此已有明確意見:國有資産資源來之不易,是全國人民的共同財富。但這些年,人們看到,一些國有企業領導大搞以權謀私、貪污受賄,有的人利用職務之便,在企業重組改制、投資並購、産權轉讓、招投標、物資採購、廣告業務等環節,營私舞弊,收受賄賂,搞權錢交易,權力尋租十分嚴重。 即便在中央高壓反腐態勢之下,一些腐敗人員依然沒有收手,腐敗蔓延勢頭沒有得到有效遏制。國企腐敗之風之所以屢禁不止,根源在於一些掌控公權力與公共資源的官員和國企高管壟斷資源配置權力,千方百計不把資源配置權力還給市場,影響國企向好發展。 一個突出體現是在國企規範治理結構建設上。過去多年,有關方面努力推進國企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為數不少的國企已建立起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但一些國企負責人大權獨攬、獨斷專行,重大投資項目不論證,不履行規定決策程序,致使這些機構形同虛設,改革發展的成果付諸東流。 不僅如此,腐敗之風還滋生各種潛規則,不僅提高企業交易成本,而且降低國民經濟發展效率與質量,扭曲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與交易秩序,助長“劣幣驅逐良幣”的歪風邪氣。任由潛規則蔓延盛行,企業不可能具有創新技術、改進産品質量、提升核心競爭力的動力與壓力。 由此看來,腐敗已經成了國企改革發展的頭號大敵。國企改革發展與反腐倡廉看似分屬兩個範疇,實則緊密相連,要真正釋放國企活力,就必須旗幟鮮明地反對官員和高管有形之手為追求私利而干擾市場活動的健康運轉。 要推動國企大發展,必須大力推進國企改革,這就要求必須以壯士斷腕、刮骨療毒的勇氣與魄力,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對腐敗採取零容忍的鐵腕政策。 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在於加大市場化改革力度,把官員與高管不該支配的資源回歸社會、回歸公眾、回歸市場,市場化改革與反腐建設只能同步推進,別無選擇。這是國企發展的必由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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