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2月3日電(記者周潤健)記者3日從天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的《天津市養老服務促進條例》宣傳貫徹推動會上獲悉,《天津市養老服務促進條例》自2015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我國首部促進養老服務發展的地方性法規。 天津是全國最早的老年型城市之一。數據顯示,截止2013年底,天津市60周歲以上的戶籍老年人口達到200.85萬人,佔全市戶籍人口總數的20.01%。 天津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高紹林指出,日益龐大的老年群體,特別是隨著家庭小型化,空巢老人逐年增多,對養老、醫療、社會服務等方面産生的巨大需求,使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難以適應養老需求。養老服務需求與供給之間的巨大缺口問題,迫切需要通過立法來推動、促進和規範。 據了解,共八章四十八條的《天津市養老服務促進條例》從破解居家養老服務可持續運作的難題入手,明確了區縣人民政府建立社區老年服務中心,整合社會資源,為居家養老的老年人提供各類社區養老服務。 按照這一規定,天津將結合老年人的人口規模、養老服務需求,明確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規劃,以街鎮為基礎建立社區老年服務中心,整闔家政、配餐、醫療、康復、志願服務、一般維修、活動場所等社會資源,為居家養老提供服務。同時,通過低收費、政府補貼、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保障其可持續運營。 此外,條例還建立了對申請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進行評估的制度。另外,條例還對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權利保障、民辦養老機構的優惠政策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 天津市民政局局長曲孝麗表示,《天津市養老服務促進條例》的頒布和實施,是通過立法來推動和規範天津市養老服務發展,為民政部門履行監督管理和規範指導職責提供了法律支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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