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評論員:牢牢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正確方向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2-03 21:5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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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牢牢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正確方向
——一論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三個“本質上”的重要論述

    新華社北京2月3日電 方向指引道路,道路決定命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堅持什麼方向、走什麼道路,是制約法治建設進展乃至影響成敗的決定性條件。只有在這個根本問題上時刻保持高度清醒認識,牢牢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正確方向,才能確保法治建設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健康發展、大踏步邁進,在推進“四個全面”的戰略佈局中發揮好法治的基礎性支撐作用,為不斷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強調,“我們要堅持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在法治領域的具體體現”。這一重要論斷,指明了我國法治建設必須堅持的正確道路,這是黨領導人民在改革開放偉大實踐中開闢的正確道路在法治領域的具體體現。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也是評價一條道路正確與否的唯一準繩。決定當代中國命運的改革開放關鍵抉擇,為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了堅實的實踐基礎,也為我國法治建設注入富有中國特色和時代特徵的發展基因。從改革初期加強民主法制建設,到黨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再到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戰略決策,中國法治建設伴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不斷發展而穩步推進,逐步形成了一條既符合法治建設一般規律、又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嶄新道路,既反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要求,又為鞏固和拓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提供有力保障。

    奉法者強則國強。放眼世界現代化發展大勢,那些率先實現現代化的國家無不把法治作為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提出以來所取得的法治建設重大成就也説明,法治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有效治理方式。在這個意義上,把法治作為治國理政基本方略,是符合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正確選擇。同時,法治建設只有符合一個國家的現實基本國情、根本政治制度、歷史文化傳統,順應廣大人民意願,才會深入人心,為社會所廣泛接受,擁有強大的生命力。如果盲目地東施效顰,簡單移植,照抄照搬,只能食洋不化、水土不服,甚至誤入歧途。

    正反兩方面的歷史經驗都表明,始終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推動法治建設長足進步,更好地服從、服務於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大局,充分發揮法治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維護人民合法權利的基本前提。牢牢把握法治建設的正確方向,法治的力量就能不斷轉化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強大推動力,不斷提升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切實體現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開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更加廣闊的前景,鋪就駛向民族復興偉大夢想更加堅固的軌道。

    今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法治建設正緊緊圍繞十八屆四中全會確立的目標任務有序展開。無論是準確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還是貫徹落實加強憲法實施、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提高司法公信力、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等項具體工作,都需要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毫不動搖地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只要我們始終牢記從哪來、要到哪去,不為任何風險所懼,不為任何干擾所惑,堅持走自己的路,就能在紛繁複雜的環境中保持明確的方向定位和強大的政治定力,走穩走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不斷把我國法治建設推向新的更高境界。

責任編輯: 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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