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4日電(記者胡浩)國家衛生計生委4日公佈腫瘤登記管理辦法,要求建立完善全國腫瘤登記制度,動態掌握我國癌症流行狀況和發展趨勢。 腫瘤登記是系統性、經常性收集有關腫瘤及腫瘤病人信息的統計制度,是癌症防治工作的基礎。為掌握我國癌症發病、死亡情況,2008年,中央財政支持開展腫瘤登記項目工作,到2014年全國腫瘤登記點已達308個,覆蓋全國約3億人。 為進一步加強全國腫瘤登記工作規範化管理,獲得及時、統一、準確的腫瘤發病、死亡和生存信息,國家衛計委聯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的腫瘤登記管理辦法要求,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全國腫瘤登記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全國腫瘤登記工作。各省(區、市)指定相關部門成立省級腫瘤登記中心,實施全省腫瘤登記工作。省會城市、地級市為城市腫瘤登記地區,指定相關部門設立腫瘤登記處,開展市轄區的腫瘤登記報告工作;縣級市和縣為農村腫瘤登記地區,指定相關部門設立腫瘤登記處,開展轄區內腫瘤登記報告工作。登記處所在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提供死因數據。 腫瘤登記處轄區內所有醫療機構需定期向腫瘤登記處報告所有惡性腫瘤(包括中樞神經系統良性腫瘤)病例的發病和死亡信息。國家癌症中心定期匯總和分析登記資料、編制各種報表,形成年度腫瘤登記報告,按時上報國家衛計委審核後發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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