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評論員:在法治軌道上深化審批改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2-05 07:17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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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湯止沸莫若釜底抽薪,不給審批權套上法治的籠頭,何以清除刺傷人心的作風“軟釘子”?不把審批流程置於社會監督的目光下,何以避免左手換右手的“假改革”。

    推行“一口受理”,實行“限時辦結”,堅持“透明辦理”……近日,《國務院關於規範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行為改進行政審批有關工作的通知》印發,對各部委規範和改進行政審批行為提出了詳細要求和操作指南。劍指“審批難”,是政府自我革命的進一步深化,是推進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的關鍵一環,彰顯了約束自身權力、打掉部門利益的堅定決心,為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打下堅實地基。

  作為本屆政府“開門第一件大事”,加快轉變職能、簡政放權今年進入第三個年頭。回望兩年來的改革歷程,國務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數量上已經超額完成承諾。大刀闊斧的放權舉措,極大激活了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去年前3個季度全國新登記註冊市場主體920萬戶,新增企業數量較去年增長60%以上。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不再收取檔案保管費等民生改革,更讓老百姓感受到了實實在在的便利。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主要是解決“審批多”和“審批難”兩個問題。隨著較大規模的取消下放審批事項工作告一段落,規範和改進保留下來的審批權、徹底解決審批難的問題,成為主要矛盾。有審批過程手續繁、時間長、材料多、不透明的問題,審批效率依然不高;有避實就虛、“借雞下蛋”的問題,通過下屬的學會、中心、委員會等事業單位伸長“隱形之手”、干擾市場活動;有改職能不改作風的問題,“臉好看,事難辦”的“新衙門作風”仍然存在……審視種種問題,有簡政放權不徹底的原因,更有審批權本身難以約束和監督的因素。當務之急是以深化改革進一步剷除沉疴,更好地為經濟發展新常態釋放改革紅利。

  審批難的問題,是長期形成的,解決起來絕非一日之功。最重要的一點,還是把握好“法治”這個關鍵詞。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針對政府全面依法履職提出了“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總要求,行政審批改革的關鍵,就在於確保行政審批在法治軌道上運行。揚湯止沸莫若釜底抽薪,不給審批權套上法治的籠頭,何以清除刺傷人心的作風“軟釘子”?不把審批流程置於社會監督的目光下,何以避免左手換右手的“假改革”?堅持以法治的思維和法治的方式引領行政審批改革、打造權力清單,我們才能取得實實在在的改革成效。

  改革是一場對權力和利益的再調整,抑制權力擴張的衝動難,打破固守部門利益的思維慣性更難。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黃宗羲發現,歷史上的稅費改革在一定時期內都能實現“向來叢弊為之一清”,然而政府不久又巧立名目、攤派雜費,農民賦稅再度高企,改革由此陷入“積累莫返之害”的困頓中。方此改革攻堅的關鍵階段,應以“積累莫返之害”為戒,緊盯改革質量不放鬆,對行政審批事項做一次全面而深刻的制度革新和流程再造。不僅做權力的減法,也做好服務的加法、效能的乘法,不僅鑄牢約束審批權的制度籠子,也強化監督檢查、責任追究,從根子上解決行政審批中長期存在的問題。

  越是涉入深水區,改革就越是複雜,任務就越是艱巨。“行政體制改革是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其樣本意義和名片效應不言而喻。這不僅是形塑政府與市場、社會關係的必由之路,也是改進黨風政風、實現反腐廉政建設源頭治理的有益之舉。按照《通知》要求,把行政審批改革擺上重要位置,掃除落實的暗礁,我們才能真正建立一個讓人民滿意的創新政府、廉潔政府、法治政府。

責任編輯: 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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