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5日電 不斷完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制度保障—— “我們要建設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法律表現形式”。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論述,深入闡釋制度對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的重要意義,深刻揭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之間相互聯絡、有機統一的關係,為不斷推進法治中國建設進一步指明了方向。 沒有堅實的制度基座,缺少制度的有力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大廈就無法堅如磐石、巍然屹立。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制度保障,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使命是全面鞏固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如何精準把握兩者關係,在實踐中融會貫通,關係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成敗,也將對“四個全面”總方略的實施産生重要影響。 “只有紮根本國土壤,汲取充沛養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黨帶領人民在改革開放偉大實踐中,逐步探索並建立起適應基本國情、符合人民意願、順應時代潮流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法治體系建設從立法百事待舉到法律體系形成,從加強民主法制到全面依法治國,從增強法制意識到弘揚法治精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逐漸成型、日臻完善,向著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的目標大踏步邁進。 制度的建立來之不易,制度的完善任重道遠。制度建設只有緊緊圍繞事業發展的實際不斷與時俱進,才能更好發揮其對事業的保障支撐作用。從廢除延續半個多世紀的勞動教養制度到戶籍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從簡政放權釋放制度紅利到財稅體制改革方案出臺,從黨的制度建設到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制度改革提速,中國在制度改革路上邁出的每一步堅實的步伐,都離不開法治建設的保駕護航。改革發展的重大成就,也通過制度得以鞏固和維護。制度建設的豐碩成果見證著改革發展的巨大進步,更推動著改革開放不斷深化。 “行治修制,先民服也”。古今中外治國理政的經驗都表明,立國興邦、長治久安取決於國家治理水平。而一個國家的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則集中體現了國家治理體系的優劣和治理能力的高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取得巨大成就,歸根結底在於黨領導人民開闢了正確的發展道路,形成了科學的理論,推動了制度的建設。緊緊圍繞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用法治體系建設的新進展、新成果、新成效充分體現和落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總體要求、具體安排,是推進法治體系建設的重要遵循和必須完成的根本任務。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我們正在經歷協調推進“四個全面”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全方位“大考”,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的任務繁重而艱巨。只要我們不斷增強“三個自信”,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三個“本質上”的重要論述,牢牢把握正確方向,著力加強理論指南,繼續完善制度保障,定能把中央的決策部署變為全黨全社會的自覺行動,向著“四個全面”指引的方向順勢而為、乘勢而上,在夢想的征程上取得更大成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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