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6日,證監會召開新聞發佈會,新聞發言人鄧舸介紹了證監會2014年行政處罰執行情況,通報了證監會對部分私募基金現場檢查結果情況,並回答了記者的問題。 證監會2014年行政處罰執行情況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介紹,2014年中國證監會共對55家機構、416名個人作出了行政處罰,罰沒款金額共計4.68億元,依法對81名被執行人實施了催告程序,其中13人以公告方式催告,依法申請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等有關法院對47名當事人強制執行,共收繳當年及往年罰沒款7.04億元。 針對一些被執行人法制觀念淡薄,採用轉移財産、隱匿財産等各種手段逃避執行的情況,中國證監會與人民法院建立協作機制,提升了執行效果。在成都海天鴻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執行案中,被執行人拒不繳清罰沒款,被法院採取凍結銀行賬戶、房産及車輛等強制措施後,一次性繳清剩餘罰沒款798萬元;在萬福生科15名被執行人執行案中,法院組成專項行動組開展集中扣劃,1天之內將15人的罰沒款收繳到位;一些拒不繳納罰沒款的當事人,被依法錄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後,在市場交易、行政許可、高鐵出行、機票購買等方面受到限制,最終履行法律義務。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加強行政處罰的執行,是維護市場公平正義、維護法律權威的重要手段,中國證監會將進一步加強行政處罰執行工作,對於欠繳罰沒款或整改措施未落實的機構和個人,依法綜合運用公開催告、錄入誠信檔案、查封凍結、限制出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等措施,不斷加大不履行法律義務的成本。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提醒,被執行人應當主動履行法律義務,避免影響到自己的誠信記錄和相關權益。 對部分私募基金現場檢查結果情況 為推動私募基金管理人規範運營,加強私募基金風險防控,了解行業運行情況及存在的突出問題,近期我會私募基金監管部針對負面報道或投訴較多、風險相對集中的私募房地産基金領域,組織7家證監局對9傢俬募基金管理人進行了現場檢查,涉及産品100余只,規模300億元。在現場檢查中,各證監局貫徹“適度監管、底線監管”理念,重點檢查《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發佈前設立基金的風險防範情況和發佈後設立基金的合規管理情況。 本次檢查發現,私募房地産基金管理人存在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合格投資者制度落實不到位、單只基金投資者超過法定人數、利益衝突防範不力、管理機構內控制度缺失、項目投後管理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到位、登記備案信息不準確不完整等方面。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相關證監局對北京恒銀中嘉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威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歌斐資産管理有限公司採取了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要求限期整改,並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對其他6家管理人發了監管關注函,提醒其完善內部制度,依法規範運作。各證監局將通過審查整改報告或事後回訪檢查等方式持續關注這9家管理人的整改結果。 當前,私募基金行業發展迅速,為防範行業風險,證監會將根據“聚焦監管轉型、提高監管效能”的宗旨,建立健全對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現場檢查制度,加大對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違反“三條底線”要求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依法嚴格自律,全面提升內控和風險管理水平,切實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打造投資者信賴的資産管理行業。 問:海潤光伏在業績巨虧的前提下實施高送轉,並且相關股東進行了大幅減持,對此,證監會有何評價?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我會已關注到海潤光伏“高送轉”方案公佈前後股價大幅波動的情況,以及媒體對公司股東減持股票涉嫌內幕交易的報道。上海證券交易所已就該事項向公司下發問詢函,要求公司公開回復,並正在對相關問題進行核查,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我會將依法予以查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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