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月8日從十二屆甘肅省紀委第四次全體會議上了解到:2014年,甘肅省紀委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雙十條規定精神,共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344起,處理2910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794人。 同時,甘肅省紀委進一步加大了對領導幹部嚴重違紀案件的查辦力度,共立案2672件,立案審查省管幹部13人,有3612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104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加大對失職瀆職的問責力度,887人受到責任追究。其中,對蘭州市“4·11”局部自來水苯超標事件20名相關責任人和青蘭高速公路甘肅段“天價拖車費”的9名責任人進行了處理。(記者 林治波、銀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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