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1日電(記者 李延霞、王培偉)中國人民銀行11日宣佈,在前期10省(市)分支機構試行常備借貸便利操作形成可複製經驗的基礎上,決定在全國推廣分支機構常備借貸便利。 據了解,2014年1月20日起,人民銀行在北京、江蘇、山東、廣東、河北、山西、浙江、吉林、河南、深圳開展常備借貸便利操作試點,由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向符合條件的中小金融機構提供短期流動性支持。 央行表示,此舉旨在完善中央銀行對中小金融機構提供流動性支持的渠道,應對春節前的流動性季節性波動,促進貨幣市場平穩運行。 據了解,央行于2013年初創設了常備借貸便利,主要功能是滿足金融機構期限較長的大額流動性需求,對象主要為政策性銀行和全國性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常備借貸便利是短期流動性調節方式的創新嘗試,主要解決符合宏觀審慎要求的中小金融機構流動性需求,完善中央銀行對中小金融機構提供正常流動性供給的渠道。 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常備借貸便利的對象包括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四類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採取質押方式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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