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1日電(記者 陳煒偉)10日召開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九次會議提出,推進城鎮化的首要任務是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農民工市民化,大中小城市有不同要求,要明確工作重點。 新型城鎮化涉及面廣,我國為何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作為重點?新型城鎮化是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當前我國城鎮化快速發展過程中,産生了大量農業轉移人口難以融入城市社會,市民化進程滯後等突出問題。為此,我國已明確提出,要促進約1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不能讓他們“懸在半空”。 一組數據可以看出農民工市民化對新型城鎮化的重要性。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計,截至2013年底,中國農民工總量達到2.69億人,佔中國全體7.7億就業人員的34.9%。 推進農民工市民化是新型城鎮化的重點,也是難點。專家認為,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面臨的主要障礙就是戶籍、就業、福利保障等城鄉差別權益制度。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開發與地區經濟研究所所長肖金成此前在中國新型城鎮化峰會上説,在我國城鎮化率提升的同時,必須看到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不少仍未能在教育、就業、醫療、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享受城鎮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務,大量農業轉移人口仍未能融入城市社會,市民化進程滯後,這是未來新型城鎮化要著力解決的主要問題。 那麼,該如何突破農民工市民化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展規劃司司長徐林日前在國新辦接受集體採訪時介紹,推進農民工的市民化有兩層含義,一是符合在城鎮落戶條件的農民工要讓他們能落戶;二是不夠條件落戶或者不願落戶的,要為他們提供更加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務,逐步解決住房、教育、養老等問題。 事實上,我國已經從戶籍等核心問題入手,著力突破農民工市民化的障礙。《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提出,要推進符合條件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推進農業轉移人口享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保障隨遷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加強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就業創業能力和職業素質,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 當前,戶籍改革已邁出重要步伐。隨著《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的公佈,我國實行了半個多世紀的農業和非農業二元戶籍管理模式退出歷史舞臺。 與此同時,針對農民工就業穩定性不強、勞動保障權益受侵害現象時有發生、享受基本公共服務範圍較小、大量長期在城鎮就業的農民工還未落戶的問題,我國出臺《關於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意見》。 《意見》提出的目標是:到2020年,農民工綜合素質顯著提高、勞動條件明顯改善、工資基本無拖欠並穩定增長、參加社會保險全覆蓋,努力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未落戶的也能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農民工群體逐步融入城鎮,為實現農民工市民化目標打下堅實基礎。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多個部門聯合發佈《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方案明確了相關配套政策,包括完善轉移支付辦法,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挂鉤機制,中央和省級財政安排轉移支付時要考慮常住人口因素。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市政基礎設施改造、産業發展和承接産業轉移等相關政策,適度向試點地區傾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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