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2日電 (記者 陳菲) 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出臺的《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指出,檢察機關要嚴肅查辦和積極預防國家重大科研基地設施建設、科研資源管理分配等重點領域的職務犯罪,依法慎重辦理科技活動和科技體制改革中出現的新類型案件。 最高檢有關部門負責表示,一直以來,檢察機關高度重視正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慎重辦理科技活動中的職務犯罪案件,並結合辦案加強預防,積極發揮維護科技秩序、保護科技人員合法權益和推進科技事業發展等職能作用。 據介紹,檢察機關慎重對待科技體制機制改革探索中的失誤,嚴格區分科技創新體制機制轉軌時期的工作失誤與違法犯罪之間的界限,堅持以事實和證據為根據,做到依法懲治犯罪者、挽救失足者、支持改革者。認真考慮科技領域職務犯罪的特點,在辦案中慎重使用強制性措施。 最高檢明確要求各級檢察機關結合辦案注重預防,加強對科技領域職務犯罪特點、規律、原因及防範對策的研究,及時提出檢察建議,幫助發案單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剷除科技領域腐敗的土壤和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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