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重點環境案件處理 內蒙古3件寧夏2件被嚴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2-13 20:4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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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13日電 人民群眾和媒體陸續反映了一些環境污染問題。環保部13日通報了2015年1月對這些重點環境案件的處理情況,其中內蒙古3件,寧夏2件,江蘇2件,福建2件,廣東1件,四川1件,陜西1件,甘肅1件。

內蒙古的3件重點環境案件分別是:阿拉善盟慶華集團烏斯太精細化工有限公司,排入晾曬池的廢水與環評要求不符。鄂爾多斯市烏審旗世林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一期30萬噸/年煤制甲醇項目未經批准,擅自投入試生産;曬鹽池建設佔地面積超出環評批復;高鹽水曬鹽池防滲布破損。烏海市烏海化工有限公司蒸氨廢液無法全部利用,部分蒸氨廢液、鹽泥和蒸發殘渣混合外排至固廢場。

當地環保部門針對上述污染,分別通過下達限期整改通知、下達責令停産通知書以及罰款等手段,促使企業停止排污行為並進行整改。內蒙古自治區環保廳督促當地環保部門加大監管力度,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要依法處罰執行到位,並整改到位;及時向社會公開案件情況;結合環境保護大檢查對晾曬池進行逐一排查,摸清底數,並對環境違法行為依法處理處罰。

寧夏的2件重點環境案件分別是:中衛市寧夏藍豐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年産7.5萬噸有機合成中間體項目(2萬噸/年鄰苯二胺生産線)未經批准擅自投入試生産;年産2.2萬噸化工中間體項目超期試生産;不達標工業廢水排入蒸發池,蒸發池廢水化學需氧量、懸浮物等超標,防滲漏措施不到位。中衛市寧夏華禦化工有限公司超標工業廢水排入“蒸發池”,大量蓄積散發惡臭;“蒸發池”防滲漏措施不到位;蒸發池廢水化學需氧量、懸浮物、氨氮等超標。

寧夏回族自治區環保廳督促當地環保部門嚴格監督企業落實掛牌督辦要求,加快“蒸發池”廢水、底泥處置進度;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處罰到位,執行到位,督促整改到位;進一步加強對工業園區及周邊地下水、土壤的監測,確保環境安全;及時向社會公開案件情況。

責任編輯: 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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