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署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2-15 11:12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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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考 從嚴治招
教育部部署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  

    近日,教育部下發《關於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對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進行全面部署,要求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深入推進高校考試招生改革,進一步促進入學機會公平,提高人才選拔水平,依法治考從嚴治招,確保高校考試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實施。

    《通知》根據國務院確定的改革任務,逐項細化明確了2015年推進高校考試招生改革的工作要求。一是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繼續採取擴大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加大來源計劃存量調整,中央部門所屬高校降低屬地招生計劃比例等措施,進一步增加中西部地區和錄取率相對較低省份的跨省招生名額。同時要求高校在本校網站向社會公開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接受社會監督。二是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繼續實施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農村單獨招生專項計劃,努力形成保障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制。三是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推廣“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多樣化分類招考方式,力爭2015年通過各類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佔高職院校招生總數的一半左右。四是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要求各地嚴格落實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堅決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適宜的地方性加分項目。嚴格加分考生資格審核,加強加分考生資格信息公示,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嚴肅處理資格造假考生。五是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要求各地和有關高校嚴格落實《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合理確定考核內容和形式,規範並公開自主招生辦法、考核程序和錄取結果,嚴格控制自主招生規模。從2015年起所有試點高校自主招生考核全部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結束後、高考成績公佈前進行,高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與自主招生挂鉤的考核活動。六是完善高校招生選拔機制和錄取方式。要求各高校要完善招生章程,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聘請社會監督員實施第三方監督,健全考生申訴機制和招生問責制。要求各地要改進投檔錄取模式,推進並完善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方式,適當增加平行志願數量,降低考生落選風險。2015年在部分省份試點逐步減少高校招生錄取批次。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進一步加強規範管理,確保考試招生公平公正。一是加強招生信息公開。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重點加強對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等特殊類型考生資格和錄取要求的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予以錄取。建立和完善分級負責、規範有效的國家、地方、高校、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等多級高校招生信息公開機制。二是強化考試安全制度和體系建設。健全政府部門協作機制,繼續開展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替考和群體性考試舞弊行為。健全誠信制度,加強考試誠信檔案建設。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考試中的違規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三是加強規範管理和違規查處力度。提出高校招生“26個不得”禁令,劃定紅線、嚴肅紀律。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高校招生工作過程中出現的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四是做好招生服務和宣傳工作。依據國家《信訪條例》,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及時妥善處置高校招生信訪問題,做到件件有調查、件件有回復。要求各地進一步完善考試期間發生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處置預案,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試服務,為殘疾人考生等特殊群體平等報名參加考試提供便利。據悉,近期教育部還將專門制定出臺保障殘疾人參加高考的有關規定。

責任編輯: 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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