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要求2015年年底全面建立規範臨時救助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2-18 09:38 來源: 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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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7日,記者從四川省政府網站獲悉,四川省政府出臺《關於進一步健全完善臨時救助制度的意見》,要求到2015年底全面建立起規範的臨時救助制度,通過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機制、強化責任落實、鼓勵社會參與、增強救助時效、補“短板”掃“盲區”,編實織密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安全網,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權益。

    臨時救助是國家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後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給予應急性、過渡性救助。臨時救助範圍包括因火災、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因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等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的家庭。因上述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暫時無法得到家庭支持的個人。

    臨時救助可以採取發放救助金或實物、提供轉介服務等方式實施。臨時救助金要全面推行社會化發放方式,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直接支付到救助對象個人賬戶,確保救助金足額、及時發放到位。必要時,可直接發放現金。

    關於救助標準,意見明確,按符合救助條件人數給予救助,人均救助標準可參照當地城鄉低保標準確定。以同一事由重復申請臨時救助,無正當理由的,不予救助。

    需要救助的個人或家庭可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審核、民主評議、張榜公示後,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組織實施。公安、城管等部門在執法中發現身處困境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失去主動求助能力的危重病人等,應主動採取必要措施,幫助其脫離困境。(劉星)

責任編輯: 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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