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倪發科(中)在庭審宣判現場。當日,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倪發科受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案,認定被告人倪發科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産人民幣100萬元;犯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産人民幣100萬元。新華社發
2月28日,一位記者在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錄取倪發科案庭審宣判現場聲音。新華社記者 郭緒雷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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