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記者 陳菲)今年1月23日,最高檢在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發佈了一份刑事申訴復查決定書。這是最高檢通過互聯網公開的第一份法律文書。 最高檢28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將其作為檢察機關推進檢務公開的典型事例予以公佈。 案件由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辦理,申訴人劉某某、石某某、楊某某因貪污、私分國有資産一案,不服武寧縣檢察院對其所作的不起訴決定,提出申訴。經武寧縣檢察院、九江市檢察院和江西省檢察院復查、審查,均維持原不起訴決定。申訴人仍不服,向最高檢提出申訴。 經復查,認為申訴人不構成私分國有資産罪,並作出了相關決定。在正式向案件申訴人送達刑事申訴復查決定書後,依照相關程序,對公開文書中的當事人姓名、家庭住址等信息進行了屏蔽處理,報院領導審批同意後及時在案件信息公開網上發佈。 這份文書的公開,標誌著最高檢機關在推動案件信息公開工作中取得了新的進展。 據了解,2014年10月1日,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全面開通,運行全國檢察機關統一的案件信息公開系統,建成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詢、法律文書公開、重要案件信息發佈、辯護與代理預約申請四大平臺,標誌著檢察機關的檢務公開工作進入了跨越式發展的階段。 最高檢機關作為案件信息公開網的統籌規劃和組織實施單位,在帶頭應用中也邁出了實實在在的步伐。截至今年2月26日,最高檢機關共在案件信息公開網發佈重要案件信息211條,發佈案件程序性信息408條。 最高檢機關通過案件信息公開網還進一步加大對律師執業權利的保障,為律師執業提供更多的便利服務。 1月26日,最高檢案件管理辦公室接待了代理某民事提抗案件的律師,在審查其相關證明材料後,通過登錄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為律師進行了現場查詢,並打印了網絡查詢賬號和密碼,供其今後通過互聯網自行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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