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7日電(記者 涂銘、熊琳)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池強27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作工作報告時介紹,2014年,為防止冤假錯案,全市檢察機關對證據不足、需要補充偵查的1753人,依法作出不批捕決定,並督促偵查機關完善證據、查清事實。 據介紹,2014年,北京市檢察系統依法懲治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侵害公民人身財産權利、破壞公共秩序和經濟秩序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16086人;對證據不足、需要補充偵查的1753人,依法作出不批捕決定,並督促偵查機關完善證據、查清事實。 此外,檢察機關準確把握起訴標準,要求承辦檢察官必須聽取犯罪嫌疑人辯解,必須核實關鍵證人證言,必須聽取辯護人意見。對偵查取證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影響司法公正的,排除非法證據55件。 2014年,北京市檢察系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505人,同比上升15.3%;其中,百萬元以上案件120件,佔31.2%;縣處級以上的國家工作人員137人,同比上升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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