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2月28日電(記者 姜微、楊金志)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上海市開展進一步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工作的意見》。會議指出,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工作部署,中央有關方面將完善領導幹部親屬經商辦企業、擔任公職和社會組織職務方面的規定。 治理“家族腐敗”,上海的先行先試具有標桿意義。上海市委根據中央精神,主動提出進一步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的意見,是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一個實際步驟,也是治理“家族腐敗”的一帖猛藥。 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學校。然而,近年來在一些地方和領域查處的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中,頻現夫妻共貪污、子女同受賄等“家族腐敗”。對舉家貪污受賄的新動向,人民群眾恨之切切。在對一些“家族腐敗”被一鍋端拍手稱快的同時,人們更期盼從源頭上、制度上加以治理。 全面從嚴治黨,重在從嚴管好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縱觀落馬官員的貪腐軌跡,往往是從家風不嚴、後院起火這道防線失守,走上違法犯罪的不歸路。對於嚴管領導幹部、抓好家風建設,黨中央歷來非常重視。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從嚴治吏打出組合拳,著力清理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著力抓好個人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工作、著力加強對“祼官”的管理監督等,就是要從嚴從實紮緊監督管理幹部的籬笆。 對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問題,黨紀國法都有明確的規定,關鍵是要落實到位,讓規矩切實發揮作用,不給“家族腐敗”以任何可乘之機。 天下大事必作于細。領導幹部職務越高、手中權力越大、影響越大,越應該從嚴管理、從嚴要求親屬。此次,上海市委主動加壓,提出進一步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的意見,按中央全面深改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進一步落細、落小、落實,使之更具現實針對性和操作性,彰顯了整治“家族腐敗”的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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