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7日電 稅收法定下,房地産稅究竟扮演何種角色? 按照大會日程,8日下午,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將提交大會審議。這一草案對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稅收專屬立法權作了更加明確的規定,一旦修改獲通過,我國將在2020年前,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元年,我國稅收法定進程加速推進,其中最受矚目的莫過於當前正在立法階段的房地産稅。 ——房地産稅何時推出目前尚沒有明確的“時間表” 房産稅從2011年在滬、渝試點以來一直未擴大試點。十八屆三中全會將房産稅改革上升為房地産稅體系建設,提出加快房地産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財政學會會長賈康介紹,房地産稅目前尚未形成一致的方案,爭論的焦點集中在房地産稅的定位,這也是房地産稅立法的關鍵。 究竟房地産稅該扮演何種角色? 打壓房價、調節收入分配、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甚至是反腐,房産稅試點之初就被寄予厚望。 全國人大房地産稅立法的負責人在本次兩會上向新華社記者透露,房地産稅僅是一個小稅種,承載不了這麼多功能,這也是為什麼房地産稅方案遲遲未能形成一致的原因。 從十八屆三中全會的表述中我們可以捕捉到改革的“信號”。2011年推出的房産稅,在《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被表述為“房地産稅”。 一字之差,改革從一個稅種上升到與房地産相關的一系列稅種: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契稅、個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 “這意味著包括房産稅在內的房地産稅制已被作為一項綜合改革整體統籌加以考慮。”財政部財科所所長劉尚希説。 “這也讓房産稅回歸了稅收的本質。”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經管學院副院長白重恩説,稅收不是宏觀調控工具,而是長期的制度性建設,因此不能服務於某個短期的目的,以立法促改革的思路就是要用法律維護稅收的嚴肅性,保障改革的順利進行。 房地産稅是地方稅種,如何徵收還要充分聽取地方意見。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財政廳廳長王一宏説,個人、國家、社會這幾個方面利益都需要兼顧後尋找一個平衡點。 ——不動産登記制度的實施,完善了徵收房地産稅的技術準備 房地産稅是財産稅,直接針對個人徵收,推出也將改變我國沒有直接針對個人收稅的現狀,徵管難度較大,徵管糾紛需要稅務法院解決,這在我國還是空白,對我國稅收法定提出更高要求。 劉尚希介紹,稅收法定有四個環節: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房産稅目前還處於立法階段,司法等環節也需要同步完善。 隨著不動産登記制度的實施,徵收房地産稅的技術準備進一步完善,社會各界對於房地産稅推出的預期也更為強烈。何時推出,推出的方案選擇,將是房地産明確定位之後的進一步考量。 全國人大代表、成都市工商聯主席孫明認為,在經濟下行壓力下房地産稅需謹慎推出。 全國人大代表、吉林省嘉源建築工程諮詢有限公司董事長王玉芝説,當前推出房産稅勢必影響整個建築行業的發展,而建築行業上下關聯産業達100多種,水泥、鋼材、木材、玻璃等很多行業,這些下滑進而又會影響就業。 ——房地産稅徵收方案或將區別於試點方案 雖然形勢複雜,但並不能阻礙改革的進程。參考國際經驗發現,國外的房産稅是在定位明確,用途清晰的前提下推出的,例如房地産稅專門用於服務社區居民,改善社區服務上。 賈康建議,房地産稅改革應該以“小切口”的方式推出,然後逐步擴大徵收範圍,樹立培養納稅意識。 目前可以肯定的是,徵收方案將區別於試點的滬渝兩地。白重恩建議,針對增量徵收難度較小,操作簡便,雖然當期沒有大規模財政收入,但著眼長遠效果將逐步顯現。 房地産稅雖然是個小稅種,但卻牽動每一個人的利益,切好利益蛋糕,才能釋放改革紅利。(新華社記者 侯雪靜、韓潔、高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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